时间:2023-06-01 14:27:30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李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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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的李师傅开面包车送奶时,撞上一只从路边跑出一条小狗,看没人认领便离开。中午,他接到警方电话,被告知他撞了宠物狗,狗当场死亡。最后,李师傅赔偿狗主人3500元,并因,涉嫌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记12分处罚。(新华网)
面对这样的惩罚,交通部门回应称交通肇事,与责任大小无关。确实,交通肇事无论大小,司机都应该按照要求去保护现场等待处理。所以说,即使是撞狗后离开,算是交通肇事逃逸,也无可厚非。
虽然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宠物饲养的法律制度,但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法律规定。其中,拴养宠物是每个地区的基本规定,若宠物没有按照规定拴养,那么造成事故宠物饲养人应承担全责。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都在于宠物的主人没有按照规定在遛弯的时候拴养造成的前因后果,虽然饲主不负全责,但最起码也应该“各打五十大板”。而此类事件的处理方式往往都是机动车全责,让司机很郁闷。而机动车为了躲避宠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事件也不再少数。面对惨烈的车祸现场,又有几个宠物饲主站出来承担责任呢?
这样的惩罚决定还有可能会引发蝴蝶效应,最直接的就是“碰瓷”。若随便弄个宠物,抛向行驶中的机动车,赌你不敢逃逸,那么后果则是不堪设想。而在高速公路上撞到宠物,那么司机停,会造成极大的危险,不停则可能是肇事逃逸,无意中形成一对矛盾,让司机难以抉择。
所以,出台有关规范宠物饲养的法律,弥补这一方面的法律漏洞势在必行。撞狗逃逸处罚,虽然是对事儿不对人,但这也折射出我国在宠物法律发面的漏洞,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双方的行为,来避免双方损失,填补漏洞,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再者,饲养宠物已在现在家庭中非常普及,宠物甚至成为家庭中的一份子,宠物不是几千块钱的事儿,而是一份感情,一份寄托,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双方,都是不希望看到的,所以,为了宠物与他人的全,请按照规定在遛弯的时候拴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