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6:55:57来源:法律常识
刘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机动车碰伤,受伤后刘先生住院治疗。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刘先生不负责任。但自刘先生受伤住院后机动车驾驶员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致使刘先生住院期间多次欠费。刘先生法律咨询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刘先生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属于机动车驾驶员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住院期间,驾驶员不主动垫付医疗费的,在实践中刘先生可以要求承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预先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待医疗结束后一并进行结算;对于伤情较重医疗费用较多的,刘先生也可以同时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