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广西蒙雨交通肇事罪,终生禁驾!桂林这22名驾驶员,这辈子别想开车了

时间:2023-06-02 15:38:57来源:法律常识

你知道终身禁驾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

从此再也不能开车!

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算是对驾驶员最严厉

也是最具有惩戒性质的行政处罚

然而还是有很多司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竟然还顶风作案

2018年就有22名驾驶员

被桂林交警处以终生禁驾

案例一

2017年5月10日16时18分许,唐彪驾驶桂C36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桂林市苗圃路由南往西左转行驶至流行港路口时,与唐某某驾驶的桂CTYXXX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唐某某驾驶的桂CTYXXX号小型轿车失控后,在路口碰撞两辆非机动车,后继续往西北方向行驶,撞断机非隔离花圃护栏,驶入非机动车道内与多辆非机动车再次发生碰撞,造成秦某某、曾某某、唐某某、蒙某、陈某某受伤,七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秦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7年5月14日16时死亡。

事故发生后唐彪驾驶桂C36XXX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离开现场,于2017年5月10日19时07分许,在桂林市琴潭路清华园三期工地施工现场被机场路交警大队查获。

经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桂0304刑初327号判决,唐彪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唐彪进行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2018年01月01日7时10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称在桂磨路有铁山工业园路口有一人躺着地上,事故中队值班组及时赶到事故现场,通过初步勘察,现场有一名男性当场死亡,现场没有车辆,现场勘查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报警人,了解到有一车辆轿车撞人后逃离事故现场。经过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协警的共同奋战8小时,通过视频监控锁定嫌疑车辆,电话通知肇事司机来大队接受调查,并当天进行突击询问,肇事司机对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停车报警、及时抢救伤员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明,2018年01月01日06时55分许,秦燕忠因饮酒后驾驶桂CBJXXX号小型轿车并搭乘秦某武和秦某鹏,沿桂磨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铁山工业园,遇李某有驾驶桂林17XXX号牌电动自行车沿桂磨公路由南向西方向行驶左转弯进入铁山工业园路口时,小型轿车的车头右侧与电动自行车的左后侧在机动车道内相碰撞,秦燕忠心想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车头夹带着电动自行车逃逸到桂林特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大门口时,把电动自行车丢弃在门口,驾驶桂CBJXXX号小型轿车继续逃跑,直至将车隐匿在废弃的建筑工地后,自行回到家中躲藏。

2018年01月01日07时05分许,秦某宏驾驶桂CSKXXX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感觉车辆有跳动,从李某有身体上碾压过去,车辆驶离现场,过了5分钟左右返回现场察看并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来。经过对交通事故的进一步调查后,确定秦燕忠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秦某宏、李某由不承担次交通事故责任。

2018年4月2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秦燕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秦燕忠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8年终身禁驾单名曝光

序号

姓名

1

唐彪

2

秦燕忠

3

吕建发

4

黄河勇

5

韦柳军

6

杨超

7

吴天旺

8

柏七宝

9

李小兰

10

莫强七

11

邓跃

12

孟春辉

13

向亿能

14

候西信

15

邓华平

16

钟财

17

莫文江

18

蒋尚伯

19

易炜

20

王全勇

21

赵书东

22

唐连裕

哪些情形会终身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终生禁驾再次驾驶车辆,会……

如果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再次驾驶车辆,交警部门查实此类情况,违法司机将按“无证驾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相关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警提示

终生禁驾就意味着这些驾驶员今后与车无缘了,公安机关已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一旦发现禁驾人员上路或者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

驾车时应时刻紧绷安全弦,遇到事故更不能逃逸。此外,市民如发现有人禁驾后仍然开车的,可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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