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14:07:09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视频剪辑 刘闪
客户向开发商销售人员交了20万元订金,谈妥最终价格后,却被告知商铺已转卖他人。2月23日,武汉市民苏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他在江岸区百步亭•和谐里买商铺遭遇此事,难以理解为何自己先决定买的商铺被别人定购。对此,开发商武汉立城百步亭开发有限公司营销人士解释说,20万元是诚意金,并非订金,主要用于协调客户意向价格,中途议价有波折,公司以客户认购为准。律师认为,开发商存在过失,需对苏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交了20万商铺被人买走了
苏先生介绍,今年2月14日,他看上了江岸区和谐大道百步亭•和谐里项目8栋的两套商铺,先交了20万元订金给到开发商指定的个人账户上。随后,双方开始就价格问题进行商讨,2月18日价格没有谈拢,销售部门负责人也向他索要银行卡号,准备把20万元退还。不过,他和妻子回去后,接到销售员的电话,通知他面积有误,两个商铺面积实际为105.9平方米,比之前报的多了0.9平方米。苏先生重新盘算了下,最终在2月19日同意487万元的商铺总价成交。期间,他也在到处筹钱,筹集了大部分款项。
2月20日上午10时,苏先生与销售人员沟通付款事宜,被告知等待消息。不过一直等到当晚8时许,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苏先生主动联系上销售人员,这才得知,商铺出了问题,已经被另外的客户订走。“凡事有个先来后到,为什么我先订的铺子,最后卖给了别人?”苏先生难以置信,他好不容易筹到了资金,却用不出去。事后,经过沟通结果无法让苏先生满意,他得知另外一位买家是于20日当天下午交了相关费用。2月22日,未经苏先生同意,开发商工作人员直接将20万元原路打回他的账户上。
销售人员表示以认购为准
2月23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陪同苏先生一起来到百步亭•和谐里营销中心。该项目营销负责人高先生介绍,苏先生交的20万元并非订金,而是诚意金,交了这笔钱,销售人员会进一步向公司协调客户意向价格,如果促成这笔交易,签订认筹协议后,就会转到公司账户成为定金,如果没有谈拢价格,也方便快速把钱返还给客户。
“交一个诚意金,就不再对外销售,这个对公司来说不太现实,我们最终以签订认购和交定金为准。”高先生解释说,2月18日当晚,双方没有谈拢价格后,他提出了返还诚意金,苏先生没有给卡号,加上自己当时也比较忙,就没有把钱打过去。据此,他认为双方商谈基本结束。而当时,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单位介绍了一位客户,也看中了这两个铺面准备购买。在得知商铺准确面积后,苏先生也确实又在继续考虑,在2月20日接到苏先生确定购买的消息后,他向公司领导汇报沟通,被告知等一下,这时才得知另外一位客户19日已经订了商铺。出现这样的事,他也很抱歉。
律师认为销售方存在过失
不过,苏先生认为,他也是2月19日下了决定,并且在另外的客户2月20日下午交钱之前,已经接受价格,并主动提出付款事项,却被告知要等消息,不是在另外的客户决定之后订的商铺。出现这样的事,他认为是另外一个客户走了后门,对他来说不公平。他希望继续购买看中的商铺。
对此,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伍表示,苏先生交纳诚意金,但并未订立合同,双方继续对合同重要条款包括价格等在进行协商,这表明双方之间尚未成立有效的买卖合同,因此各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销售方在洽谈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隐瞒了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或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需对苏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在此事中,销售方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未告知另有买方在进行洽谈的事实,均存在过失,应对苏先生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苏先生因筹款产生的利息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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