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9:14:56来源:法律常识
10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达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四川达州市开江县一男子因交通肇事逃逸后,报假案企图逃避法律处罚,结果被开江县公安交警调查出真相。男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张某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9年10月1日21时30分许,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转警,在新宁镇环城东路就业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当时天下着大雨,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旁,电动车附近散落了零星的碎片,现场周围没有目击群众,随后得知伤者已送往医院,据伤者讲述,只知道肇事车只是一辆红色的三轮摩托车,并无更多有效线索。
办案民警经过几天的梳理和排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可是当办案民警电话传唤车主时,车主张某却一直否认。张某在电话称:他的三轮车此前被偷了,刚刚才被东城派出所找回来。
办案民警立即与东城派出所取得联系。据城派出所处警民警介绍,10月3日上午6时许,张某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停在环城路农贸市场的三轮摩托车被盗了,派出所民警几经周折,在一停车场外不远的草丛里找到了这辆三轮摩托车。
车辆损毁痕迹
听了派出所民警的讲述,办理该案的民警觉得此事十分蹊跷,后经交警的多方调查取证,并对张某进行传唤讯问,最后,驾驶人张某也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并报假案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当天交通肇事后,见现场并没有目击者,为了逃避责任,他不仅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还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车辆“被盗”的闹剧,企图制造车辆在被盗后才发生事故的假相。并通过“报案”让民警帮他找到车子的方式来欲盖弥彰,妄图让“把戏”更加“真实”,更有“说服力”。张某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也没能逃过公安交警的火眼金睛。
目前,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和隐匿证据、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