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介绍:交通肇事未察觉离开,男子肇事逃逸次日

时间:2023-06-03 10:58:34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近日,南京高新区中队交警在下班途中偶遇3天前肇事逃逸相似车辆,经查询,果不其然,就是他。

3月18日15时20分许,中队接市民报警,称自己车子停在装饰城内被撞,对方逃逸。接警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多方调查后,在一辆送货车的行驶记录仪上模糊的看到当时情景,一辆黄色小车倒车时撞到报警人车的尾部,随后离开现场。遗憾的是因为距离较远,角度问题,无法辨别肇事车牌,且逃逸人员对附近路段较熟,有意避开路口监控,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然而,3月22日18时30分许,中队事故交警像平常一样下班回家,驾车沿湖山北向南在天元路口附近时,一辆从天元路左转上湖山路的小车引起了他的注意,“这车好像在哪见过,与3天前的肇事逃逸车型相似”,于是交警立即记下车辆号牌。

后经卡口监控查询,发现该车尾部确实有撞击痕迹,交警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嫌疑人姓汪,当交警与其电话联系时,汪某一脸震惊,最终经调查询问,汪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当天下午汪某前往装饰城购买新房装修材料,离开时倒车撞上路边停放车辆,因为汪某对周边路况非常熟悉,知道此地没有监控,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开,没想到被远处送货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车身,更没想到被下班回家的交警一眼识别。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切不可驾车逃逸,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积极协助警方处理才是正确的选择。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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