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4:45:06来源:法律常识
4月17日,廊坊市三河交警大队燕郊迎宾北中队迎来了一位送锦旗的群众,他给大队民警送来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服务”的锦旗。与其他送锦旗的群众不同,他还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3月9日7时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三河市燕郊某村内道路行驶时与路边停放的一辆轻型货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然而刘某并未停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
刘某称,当天凌晨在朋友家喝完酒,觉得自己还算清醒,便驾车回家,由于犯困,途中与停放在路旁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便离开了现场。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车子损坏严重,于是想要报保险,又担心酒驾被处罚,便让一位朋友驾车一同返回事发地查看情况。
到达现场后,民警注意到了其车身异常,随即拦停进行检查。确定当事人身份后,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醉驾。经抽血检测,结果为8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回警队接受询问。通过民警的沟通谈话,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了肇事事实。刘某说正是民警耐心劝导,讲明了隐瞒肇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避免了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避免了给家庭和自己带来更大损失。为了表示感谢,专门给民警送上了锦旗表示感谢。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肇事逃逸罪加一等。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行,不管是心存侥幸,还是自恃驾驶技术高,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