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6:24:45来源:法律常识
醉酒后,方航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两名同事超速行驶,追尾一辆停靠在路旁的重型厢式货车,造成严重事故,一名同事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方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院供图
2022年3月21日晚8时,方航与数名同事相约下班后团建,在酒店内聚餐,其间,他喝了6瓶啤酒。当晚10时,大家又去烧烤店续摊,方航又喝了3瓶酒。直到第二天凌晨2时,所有人都东倒西歪才散场。
方航酒壮人胆,又认为已经夜深人静路况良好,主动提出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同路的同事小林、小龙回去。此时天下起了雨,小林是身形矮小的女子,坐在方航前面打着一把伞,小龙坐在方航后面,三人挤在同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出发了。
夜色深沉,灯光昏黄,雨越来越大,方航的视线也一阵阵模糊,加上有前方小林的雨伞遮挡,他根本没有看见距离不远处停靠着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反而加速行驶,想早点回家。“砰”的一声巨响,电动自行车重重撞上大货车后侧,方航由于惯性作用向前冲去,只听见坐在前面的小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随后天地旋转,方航摔倒在地不省人事。
醒来时方航已身在医院,小龙正头上绑着绷带坐在他的身边,看到他醒过来告诉他“小林死了”。方航感到难以置信,想要说话却发现口中漏风,原来是撞掉了三颗门牙。在医院进行全身检查后,警方将其抓获。
“都怪我交通安全意识太过淡薄,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喝了酒不应该骑车,更不应该违法带人,我错了。”在看守所里,方航忏悔不已,但一切为时已晚。方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不少人眼中,“酒驾违法”单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殊不知,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属于酒驾。根据规定,无论是道路上的小轿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机动车处罚。
检察官提醒,人在醉酒状态时大脑和身体反应能力会下降,难以判断路况、控制车速,而且电动车属于“肉包铁”,一旦发成车祸,伤势反而可能更严重。市民朋友请牢记,无论是两轮的、三轮的还是四轮的,酒后都不能驾驶上路!(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王擅文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