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14:1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高平公安交警大队连续破获两起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案件,两起事故的肇事者及“顶包人”均面临法律的严惩。
2019年03月31日07时40分许,在坪曲线高平市建宁乡苏庄加油站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沿坪曲线由西向东行驶的重型半挂货车,与一辆由南向西左转弯驶入坪曲线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司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
交警到达现场后,未见肇事司机,对事故初步侦查后,现场一名叫靳小某的自称是肇事司机,在靳小某交代事故发生的过程中,民警敏锐地发现,站在靳小某身旁的靳某(男,47岁,泽州县高都镇人)神色可疑,在随后的询问过程中,得知靳某是靳小某的哥哥,该称自己是车主,其弟弟靳小某是肇事司机,但细心民警早在初步侦查中发现端倪,最后确认靳某为肇事司机,谎言仅仅持续了几分钟,就被戳穿。
经晋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靳某血液乙醇含量为66.7mg/100ml,系酒后驾驶。4月9日,经事故责任认定,靳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4月10日靳某被执行逮捕。
2019年04月20日22时02分许,王某(男,33岁,高平市神农镇人)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神农镇邱村村附近路段时,撞到前方同向行驶二轮电动车尾部,造成电动车车主死亡,双方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时,正逢雨天,事故现场被雨水冲刷,王某第一时间联系其父让其“顶包”,因事故形态简单,其父描述与现场情况吻合,民警对此也未产生过怀疑,但在接下来的侦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却发现肇事者另有其人,尽管其父一直咬定自己是肇事司机,但在证据面前,王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是肇事司机,并找父亲替自己“顶包”的事实。
5月9日,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月24日,王某被执行逮捕。王某父亲也因替儿子“顶包”面临相应处罚。
(法治晋城 苏雁翔 朱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