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7:41:02来源:法律常识
12月6日15时30分,正定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新城铺派出所查获一位涉嫌酒驾人员。
民警赶到新城铺派出所后,发现驾驶人高某一身酒气,满脸通红,醉的不醒人事。民警随即将高某带至县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当日14时许,高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来到一家面馆吃饭,期间喝了二两白酒, 后因面条有没有过凉水的问题与店员发生争执。高某在酒精的作用下,竟驾驶货车冲向饭店门口,饭店老板随后报警。民警在到达现场后,发现高某涉嫌酒驾,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最后
再用一张图直观的展示一下
酒驾、醉驾的成本
看看你hold的住吗
感谢正定大队提供图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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