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爆料知识:何某交通肇事案柳州,肇事逃逸假牌怎么办

时间:2023-06-05 19:46:14来源:法律常识

3月13日晚22时24分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接到杨先生报警,他的桂BMG***牌小车在茅山路白云小区后门路段,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摩托车驾驶人弃车逃跑了。调查过程中,交警联系肇事车主何某,其却称摩托车已被偷,但何某在报警时描述车辆失窃情况含糊不清,逻辑混乱。办案交警推断,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

被追尾车主现场拍摄画面1

被追尾车主现场拍摄画面2

事发当晚,交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及情况了解,暂扣肇事的摩托车,进一步开展调查。鱼峰交警大队民警陈记松联系天马派出所了解情况,发现了可疑情况。摩托车车主何某是在当晚22时30多分报警称摩托车失窃的,在派出所出警调查时,他的论述前后矛盾,故意隐瞒某些内容。综合两起案件情况,民警怀疑其可能报了“假警”。民警收集查找相关证据,确定何某就是当天驾驶车辆的肇事者。




3月14日下午,何某到鱼峰交警大队进行案件处理。铁证面前,何某不得不说出了实话。其自述,当晚他喝了酒,发生事故后担心受到处罚便弃车逃离了现场。逃跑途中因担心自己的违法败露,又舍不得不要自己才新买不久的摩托车,便动了“歪脑筋”,报警谎称自己的摩托车被偷了。


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还报警称车被偷,企图“一箭双雕”,既逃避处罚还能拿回车,这位“酒司机”可谓诡计多端!但这“如意算盘”最终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根据案件情况,交警部门依法认定何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何某涉嫌肇事后逃逸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会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何某的行为已涉嫌虚报警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15日下午,鱼峰交警大队民警将其移交至天马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目前,柳州交警正在全市开展“霹雳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者处以顶格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如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报警,配合交警调查处理,当事人在事故现场也可以拍摄一些证据,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晓冰 图/李宗亮 整理/黄婕好)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劳动者 逃逸 被告人 肇事罪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驾驶 用人单位 赔偿 事故 劳动合同 当事人 债务人 交通肇事 协议 房屋 肇事 被害人 土地 自诉 责任 事务所 辩护 法院 刑事案件 补偿费 公司 交通 法律 债务 车辆 民警 打官司 嫌疑人 死亡 鉴定 离婚协议书 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