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1:48:07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去世以后,指定继承人除了可以领取个人养老账户剩余存额以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虽然现在已经实现了全国统筹,但是各省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仍有差异。今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辽宁省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民是否可以领?
根据人社部下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统一全国各省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2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4倍。即:9~24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由此可知:参保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关。
下面以2022年辽宁省丧葬费和抚恤金为例,仅做参考。
(一)计算标准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辽宁省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46元,折合每月3091元。具体见下表:
1.2022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3588*2=7176元。
2.2022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上限标准:3588*24=86112元。
3.2022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下限标准:3588*9=32292元。
(二)申领材料及流程
辽宁省各城市申领材料和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以大连市为例,仅供参考。
申领材料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退休人员本人或领取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死亡证明(或承诺书)等。具体申办流程如下:
根据辽宁省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也就是说:辽宁并未统一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的具体标准,而是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比如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数量、社保基金支付能力等),自主确定是否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自主确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下面以沈阳市为例,仅做参考。
根据沈阳市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54号)文件要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参保人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1.对于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上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抚恤金下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2.对于辽宁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全省暂未制定统一的丧葬费标准。比如:沈阳城镇居民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标准为去参保去世时基础养老金的3倍。
3.对于既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也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无法领取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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