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动态消息:交通肇事致人骨折付,703804温州散讲

时间:2023-06-07 17:21: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在温州一工地上班的张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5月21日早上在温州鹿城区沙洲路七都大桥地段被环卫工人叶先生骑三轮摩托车撞伤,事故后司机逃离现场,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调查,找到了肇事司机,但司机仅赔付了26000元医药费,其余医药费为自己垫付,张先生多次询问对方,对方都以筹不到告终。

环卫工骑车撞伤工人致骨折,住院花费32000余元

据张先生介绍,5月21日早上6时,自己步行前往七都街道沙洲路前面不远处工地上班,突然后方一辆轻便三轮摩托车同向行驶而来,将自己撞翻在地,见车主逃逸就报警了,警方拨打了救护车,随即张先生和朋友去了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

“我5月21日住院,6月10日出院,目前也无法工作就先回老家了。医药费花了大概32000元,肇事司机在我住院的时候,拿来了26000元医药费,之后到明年还要拆钢板手术,赔偿款医药费都不够,还不算我这些天的误工费,我在工地当小工,230元一天,下午六点以后算加班费,现在要好一段时间也不能工作了。”张先生说。

肇事司机仅赔付医药费26000元,多次沟通未解决

据张先生提供的温州市中医结合医院住院病历和医院收费票据显示,患者5月21日入院,因车祸伤致左足骨折,于2021年5月28日进行左足多发跖骨骨折切复内固定术,6月10日出院休养,住院20天期间共花费金额约为31200元(仅住院期间费用)。

张先生称,因与肇事者沟通无果,在今年7月14日曾找温州市信访局协商调解,信访局给出的赔付建议,核算下来是33000元,因肇事者觉得费用高,最终,双方并未达成协议。

交通管理局:司机肇事逃逸,承担全责

据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解到,5月21日上午,肇事司机骑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由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上沙村驶往垃圾场方向,经过七都街道沙洲路七都大桥下地段,对前方行人及其动态不够注意,导致车辆左部与前方同向行走的张先生发生碰撞,造成张先生受伤,事故后肇事司机逃离现场,于5月22日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最终认定肇事司机叶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

7月27日下午,二三里资讯就事件后续处理情况以及车主叶先生肇事逃逸有无被拘留等问题联系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当事人,具体情况不便透漏。

随后,二三里资讯就该事件赔付金额以及目前处理情况联系到肇事司机叶先生,叶先生称住院期间赔付了26000元,目前是需误工费再赔付26000元,总共是52000元,误工费目前还没给,等他过来温州了支付。“现在我那边(环卫)工作丢了,钱都没有了,没办法,车碰到人家了不好。交警方认定我是逃逸,拘留了半个月,7月12日出来他(张先生)就给我打电话了,协调下来说再付33000元误工费,我说太多了,后来说给他26000元,费用他过来温州我给他,再签个字就行了。”

目前,工人张先生与肇事司机叶先生就事故后续处理事宜还在商议。对于此事,二三里资讯也会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贾凡 编辑木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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