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06:58:21来源:法律常识
篇幅较长,请诸位正义人士认真看看下去。
先说时间线:
6月10日凌晨两点40分左右打人侵害事件开始
6月10日下午17点50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唐山路北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并在全力实施抓捕。
6月10日晚23点46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犯罪嫌疑人陈某志以及刘某被抓捕归案
6月11日凌晨5点15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再发警情通报:经唐山市警方连夜开展工作并抓获李某瑞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唐山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月11日上午11点23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再发警情通报:唐山市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抓捕组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支持下于6月11日上午将陈某亮以及马某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抓捕中。
6月11日下午14点26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再发警情通报: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俊抓获。至此打人案9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受伤女子情绪稳定。
6月11日,河北省妇联相关工作人员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妇联第一时间协同唐山当地基层妇联,以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唐山市妇联当时已确认受害者的情况,后续会根据受害者的要求和需求提供帮助。
以下为各媒体评论:
央视新闻:扫黑除恶绝不能有盲区
唐山这起恶劣事件究竟折射出了什么?扫黑除恶在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彻底?群众对当地的治安一直多有微词。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如果不彻底铲除,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滋扰伤害人民群众平安生活的黑恶势力不可姑息。扫黑除恶必须持之以恒、彻彻底底,不能存在盲区、留有死角!只有以最快速度将所有的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严惩不贷,才能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
人民日报:让施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唐山这起群殴女子事件,令人震惊,不仅挑战了法律,还挑战了社会秩序,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被打女子仍在医院治疗,病床上的她们需要一个公道,全社会需要一个交代。尽快依法办理,让施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人们拭目以待!
中国妇女报一评:暴力殴打他人,难逃法网
如此猖狂,置法律于何地?如此暴力,恐怕不止女性缺少安全感,普通居民都会感到岌岌可危!唐山警方通报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几名涉事者均难逃法网,终究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安全感来自于对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及时处置,希望当地司法机构持续发力,让敢于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让包括女性在内的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对社会安全度有着更强的信赖感。
中国妇女报二评: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恶性案件须零容忍
唐山烧烤店打人狂徒激起全网公愤,他们的恶行触碰法治社会底线,挑战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意志,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对于此类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恶性案件,只能而且必须零容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全感是基础,是底线。我们期待执法机关继续以雷霆之势,尽快将这帮无法无天的狂徒缉拿归案,依法受到严惩。
光明日报:唐山为何三次上热搜?
围殴女性、种地道歉、铁丝锁门,这三起于一个多月内发生在唐山的社会事件,都是社会治理的失效,都隐喻着“法”的威信在一个地域间的流失,彼此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逻辑链条。法治建构之慢之难,法治破坏之快之容易,当给疫情下更多执法者、司法者、公共政策制定者以警钟之声。
正观新闻:唐山警方做了什么?是否抓了又放
被抓的陈某志和刘某,与几年前曾被唐山警方通报的黑恶势力陈继志、刘涛等,是否是同一拨人?涉案人员是否是长期存在的黑恶势力?再比如,唐山政府扫黑除恶工作究竟是如何开展的?当地民众对社会治安一直颇有微词又有什么样的内情?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交代。将嫌疑人尽快缉拿归案并依法严惩,还受害女子一个公道和正义。而用事实细节荡平疑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颗社会毒瘤,才能真正安抚民心,还当地民众安全。
以下为罗翔老师对此次事件的评论
罗翔:
相信昨天的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让大家感到愤怒,我也非常生气,晚饭都没怎么吃。
有人说看到这种新闻应该冷静冷静再冷静,不要情绪激动。不过,我觉得这种超越性的思维可能不是温血动物所应该具备的情感。孔子的自我评价都是“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很多人把这里的发愤解释为发奋学习,我觉得有点牵强。
孔子的意思其实就是表示自己生气的时候会气到吃不下饭,快乐的时候会忘记忧愁,不知道自己已经老了,还像年轻人那样东奔西走。圣人也是常人,也有常人的喜怒哀乐。这样的孔子才是性情中人,不会让我等凡夫俗子觉得距离太过遥远。
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失去了感性的基础。当然,所有的情感都需要节制,如孔子所言:随心所欲不逾矩。我们愤怒的情绪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在法治的轨道下正常释放。
类似的案件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事实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那么这种案件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刑法中的故意伤害有轻伤、重伤和致人死亡三档刑罚,刑罚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纯的暴行罪,一个处罚的漏洞就是故意伤害导致轻微伤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寻衅滋事罪可以兜底适用。虽然学界对于寻衅滋事大多持谨慎的限缩态度。但是必须承认对于随意殴打型的犯罪,寻衅滋事有其存在合理性,可以弥补故意伤害罪的打击不足。
刑法第293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其实就是一种流氓动机,寻衅滋事打击的也应该限制为情节恶劣的寻衅行为。
这种寻衅滋事行为体现为两类,一是无事生非,二是借故生非。
无事生非就是没有任何缘由的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别人好好的吃饭,你去骚扰他人,被人拒绝,还恼羞成怒,大打出手,这是典型的耍流氓,无事生非。
另一种是借故生非,也就是小题大做。张三点了一碗馄饨,有点咸,张三把服务员叫来,说怎么那么咸啊,服务员李四非常忙碌,急匆匆的过来,说大家都不觉得咸啊,是不是您口味淡啊,要不给您重新做一碗,可能您吃的淡。李四口气有点急躁,张三当时就把馄饨泼在服务员脸上,纠着李四的头发一顿猛打,说咋啦,还嫌我口味刁是吧,把这些馄饨给我趴在地上吃了,这就是典型的小题大做,借故生非。
因此,如果打人事件导致他人轻伤,那就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寻衅滋事罪可能处罚更重,最高可以到5年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重伤,虽然也属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罪的想象竞合,但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处罚更重,最高可以到10年有期徒刑。
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因此,法律一定要捍卫人的尊严,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物化践踏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同时,法律也应该鼓励善行,倡导见义勇为之风。如果在这个案件中,路人见义勇为,或者被害人反杀歹徒,把施暴者打成重伤,甚至致死。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作为法律人,我们往往对我们的专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法律能做的其实不多,更重要的是人们的道德自律。我们能否有羞恶之心时常审视我们的内心。
人有物化操控他人的天性,我们总想把他人作为工具,看到相貌姣好者,容易激发我们的淫邪之情,看到丑陋者,又会让我们产生鄙夷厌恶之心。
人的内心充满着无数的张三。因此,每一个热点案件都应该让我们自省:我们能否真正地尊重他人?
有一个朋友向我抱怨,说很多男生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逻辑,只要一个女生邀请他吃饭,他就觉得这个女的对自己有意思,甚至就会产生非分之想。我们内心的幽暗有时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
文明不同于文化,学历也不代表德性。酒桌上强迫下属喝酒,女人不能上龙舟、三寸金莲也许是一种文化现象,但肯定与文明无关。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把人作为人来尊重,无论他的性别,身份、财富等外在属性。
二千四百多年前,当柏拉图假借苏格拉底之口准备提出哲学王的观点,他先小心翼翼地进行铺垫,他预料到了可能迎来的批评。他把这些批评比作浪潮,惊涛骇浪足以将其淹没。但是为了真理,他必须说出来。第一个浪潮就是男女平等,女性也可以成为哲学王。柏拉图这种观点远远地超越了他的时代,甚至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也对此不屑一顾。
惊涛巨浪慢慢成为涓涓细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性别、年龄,每一个人都拥有平等的人格尊严,这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无论如何,人都不应被奴役与凌辱。“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如果不在内心中培育对人的尊重,将人视为工具,类似的热点案件是无法禁绝。
此刻,我在文字中愤怒,但有一种声音在问我:你的内心呢?你说了那么多让你自我感动的话语,但是如果在案发现场,你是否会挺身而出,像你想象中那么勇敢呢?
道德终究是一种自律,但这种自律也许比法律的他律更重要。
头条大V任易发布文章:查出了唐山打人案陈某志、刘涛的累累案底。
地址:
唐山6.10烧烤店骚扰并殴打女性事件,有种90年代下岗地区的混乱感觉,万万没想到会发生在扫黑除恶刚刚结束的2022年。
唐山6.10烧烤店骚扰并殴打女性事件的主犯陈某志,劣迹斑斑,浑身案底。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2019年涉及不当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而他朋友刘涛,更是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后逍遥法外,期间无证驾驶超速肇事导致八车连撞,2018年3月才被拘留,并因为当庭认罪轻判两年。陈某志,男,1980年11月29日生,汉族,住唐山市路南区。唐山某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经理、执行董事,唐山市某某风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
为什么我会调研陈某志、刘某的案底?因为他们这群人在打架的时候,实在是过于训练有素了。
作为一个有一点群架经验的孩子,我判断这批打人者平日里绝对不是良民,因为他们的经验过于丰富,心理素质极好,打架的时候一拥而上,折叠凳、餐具信手拈来,显然是老手。
这几个打人者手法娴熟、嚣张无比,必然不是初犯,所以,我才起心查了查他们的案底,一看还真是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
美篇上有一个「路北巡控」的账号,几年来发布的都是唐山市路北分局的巡控日常,里面有一起2015年12月13日的案情:110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原文已修改,但是百度快照里面还有)
是不是有熟悉的名字?陈某志、刘涛、高杰、候程亮。
我们看一下刑事裁定书。刘涛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把被害人商某打到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并且非法拘禁。
就这样,商某验伤只算是轻伤一级。这是吊诡之一;然后2015年底刘涛就已经被派出所抓了,可是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被路北分局刑拘,这中间2年多的时候,刘涛难道还是自由身?请问路北分局是怎么处理罪犯的?
还有,刘涛以要债为由,非法拘禁他人,把人打的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还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逍遥法外,为什么当庭自愿认罪,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两年零一个月?
请问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刘健同志,这个酌情是怎么得来的?
另外,从裁定书上来看,陈某志(刑拘在逃)开了个厂房,这个陈某志既然有名有姓有公司,还能在2018年向唐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是怎么做到的同时刑拘在逃和提起诉讼的?
在逃犯人2018年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志与孙仕永、刘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唐山人民法院干的漂亮!不得不服!我们把目光再聚焦到陈某志的小伙伴候程亮身上,大家自己看看这是不是黑社会团伙?信源是「刘青林、李某甲聚众斗殴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
看这几个名字熟悉不?候程亮、高杰不正是在2015年12月那个非法囚禁案里面的犯罪嫌疑人么?拉一大片人去工地打架,这算不算是有组织的涉黑行为?
当时,候程亮因为没有下车打架,所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这哥们半年之后就直接搞了个非法拘禁,可见烂仔就是烂仔,抓了又放,完全起不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目光回到陈某志身上,陈某志在落网之后,很快又放出来了!证据来自于裁判文书网《陈一霖与陈某志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大家请欣赏。
好么,陈某志刚刚在2015年12月因为非法拘禁被抓了进去,竟然能在2016年又开始坐飞机到处飞了?MD他也是个牛人啊,我还以为至少得关个一年半载的,结果啥也没耽误。吓得我重温了一下《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017年,陈某志过得还不错,从朱博手里买了一辆车,但是不知道是顶账来的,还是正常的市场交易;然后陈某志把这辆车给没有驾驶证、逍遥法外的刘涛开,然后在晚上22点左右出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7年2月4日,刘涛(2015年非法囚禁案犯事后太平无事,2019年因非法囚禁案被判刑2年1个月)无证驾驶陈某志的车辆,并且超速行驶,在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上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而且肇事后,刘涛逃离现场。
给大家看一下这起事故唐山发生严重交通事故!8车相撞
https://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s7v&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就是孙仕永、宋喜民(均对陈某志申请了强制执行)以及于江涛、张铁柱、王继孝、王宝军、李建飞一共七个人八辆车。
证据来自裁判文书网《陈某志与孙仕永、刘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所以刘涛为什么要弃车逃离呢?是因为酒驾还是因为有案底在逃人员?不知道是否造成人员重伤,如果有人重伤+肇事人逃逸,那就是交通肇事罪没跑了。
但无论如何,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视为特别恶劣的交通肇事,加上逃逸行为和过往的案底,刘涛妥妥要进去的;
路北区交警都能麻溜找到肇事者刘涛,为什么路北区的刑警就能一直把刘涛放在眼皮子底下不抓,要一直等到2018年3月开始扫黑除恶才抓起来呢?
另外,刘涛无证驾驶超速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为什么还要帮刘涛赔付呢?这中间又有什么故事?
然而债务由陈某志承担了,刘涛在这件事上脱罪了;那陈某志还钱了么?当然没有,陈某志「聪明的」是选择了赖账,背上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认证。
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这种长期涉黑的混混,当然不在乎变成老赖了。
2018年4月二审终审,陈某志需要赔偿孙仕永28215元,但是陈某志没钱赔偿孙仕永和宋喜民,于是孙、宋申请了强制执行,陈某志上了限制高消费人员清单,这是他第一次上清单。
可见,陈某志在2018年初就已经没钱了。而2018年发生了什么呢?2018年年初,唐山警方一举铲除了一个以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等人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警方查明该团伙长期圈占当地海域,依托码头成立所谓公司,驱赶威胁外来渔船,控制船队长期从事非法捕捞、强迫交易,涉案金额3亿余元。
被告人杨国全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注意,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他们的罪名,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那么水产品总要销售出去的,陈某志开得恰好是水产品养殖公司。
渔霸杨国全2018年初被抓,而陈某志在2018年初就没钱了,两个人都是在唐山道上混的,有没有可能在生意上有合作,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反正陈某志在2018年就没钱了,证据来自裁判文书网《陈一霖与陈某志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15年到2016年期间,陈某志一共欠陈一霖机票款43640元,而2017年,陈某志只还上了1万块,剩下的钱,陈某志表示自己无力一次性偿还,于是打了个欠条。到了2019年,陈一霖起诉了陈某志,陈某志未出庭,陈一霖胜诉,法院裁定陈某志还款并支付利息。
而且陈某志还在2018年离开了唐山,会不会为了避扫黑除恶的风头?
在这个判决书里我们知道,陈某志在2018年左右是真没钱了,连3万多的机票款和2万多的肇事赔款都还不上,梗着脖子当老赖。
于是在2020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陈某志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也就是「(2020)冀02执11990号」。
陈某志在2018年的两次限制消费令,申请人分别是孙仕永和宋喜民,也就是前面刘涛搞出的无证超速驾驶导致八车连撞后逃逸案件的受害人。
孙仕永也是个挺好的人啊,是个自己辛苦挣钱又拾金不昧的好司机,结果陈某志也赖着赔偿款不给。
杨国全黑社会组织里面有高荣光、高荣杰,2018年被抓了;陈某志的小团队里面有候程亮、高杰,高杰和高荣杰有没有什么关系?陈某志是开水产养殖公司的,杨国全是渔霸,他们之间有没有往来?
2021年初,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成果,基本收官;京畿重地河北的工作也大有成效,特别是唐山纪委因为「渔霸杨国全」案工作扎实,集中查处了62名领导干部,其中3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而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的表彰。
转头在2022年6月10日,陈某志、刘某再次搞出了一起极其恶劣的聚众故意伤害案件,这不是给唐山的扫黑除恶添堵么?
更让人担心的是,陈某志打伤了无辜女生,就算是坐牢,可是这个可怜的女生能从陈某志这个老赖手里拿到赔偿么?
最后请问一下有关部门,陈某志、刘涛、高杰、候程亮等人,无固定职业,聚众、挑衅、绑架、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算不算是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该不该查?
就算2018-2020年这帮人侥幸漏网,为什么到2022年,他们的胆子还这么大?谁给他们把人往死里打得胆子???这显然是唐山市路北区一霸啊!谁在罩着他们?
最后劝各位女性读者一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看见一群社会烂仔一样的人来搭讪骚扰,请第一时间拒绝、走人、报警,千万不要跟醉鬼烂仔激化矛盾,更不要上来就一酒瓶子爆头。
如果在现场起了冲突,肯定是人小力弱的女生吃亏;好汉不吃眼前亏,你看侯龙涛在被混混围上的时候,也是乖乖认怂,回去以后叫齐小弟再收拾他们的。
打人事件在受到媒体重视舆论发酵之后引发的三人分别实名举报事件
继河北唐山一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遭黑恶势力侵害之后,6月11日,唐山张女士在个人微博发布一段时长1分30秒的视频,实名举报河北唐山路北区一团伙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威胁恐吓、关黑屋等行为。
12日上午,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我们已经关注此事”。随后,唐山市路北区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称,针对此事,相关部门正在调查。若有结果,将发布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视频中,一女子手持身份证复印证举报称,5月23日下午4点至5月24日上午8点,河北唐山路北区一涉黑团伙以欺骗手段将她和她朋友骗到长宁道星际酒吧(星际liveshow),对他们实行非法拘禁,要求上交所有私人物品,包括手机、车钥匙、家钥匙等。期间,他们遭到对方的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白纸画押等行为。随后又转移地点,将他们关黑屋、关狗笼等行为,长达16个小时。事发后她曾报警,但未得到妥善处理。视频最后附了一段疑似施暴期间的录音,有男子大声说:“这屋没有监控。”其后,有发出砸东西的声音。
据济南时报官方微博稍早前消息,张女士在接受新黄河采访时表示,5月23日下午4点,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星际酒吧(星际liveshow)老板以到单位领工资为由,将作为驻唱歌手的她和5名同事叫到酒吧,组织他人对他们非法拘禁16小时,并殴打逼迫他们下跪、打“白条”。
前述消息称,期间,张女士趁乱逃出酒吧,约凌晨两点前往唐山市路北区祥丰道派出所报警。张女士称,接受约数小时问询后,派出所民警直到早上七点才出警。但首次出警仅在酒吧拿回被扣留的私人物品,其他被拘禁同事并未找到。张女士说:“后来自己大闹派出所,酒吧另一个老板才把其他同事带了过来,但民警并未对酒吧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直接让他们走了。”
在此之前,河北唐山一男子实名举报涉黑团伙,引发关注。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6月10日晚,河北唐山一名蛋糕店老板通过视频,实名曝光一个以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的涉嫌黑社会团伙。他在视频中表示自2021年7月起,该团伙一直对其进行敲诈勒索、暴力打砸,并致其蛋糕店闭店停业。6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河北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关注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唐山涉黑团伙事件,正在核查中,会对事件后续的调查及解决进度进行回应。
现在又有十二人组团实名唐山徐敏诈骗和田玉和翡翠总金额超3000万元,唐山这次真的是“大地震了”,唐山的名声彻底崩了。
唐山徐敏是何许人也,这么牛逼,诈骗了这么多,都是外省人,金额超3000多万元,我们来列下。
1、盐城陈刚,被诈骗和田玉419.2万元;2、宿州解传军,被诈骗翡翠576万元;3、宿州李庆峰,被诈骗翡翠210.6万元;4、宿州李天动,被诈骗翡翠383万元;5、苏州罗顺慧,被诈骗和田玉173.4万元;6、宿州李朝书,被诈骗翡翠374.5万元;7、宿州马团结,被诈骗翡翠66万元;8、宿州孙丙刚,被诈骗翡翠14.6万元;9、宿州李猛,被诈骗翡翠159.31万元;10、宿州张道慧,被诈骗翡翠341万元;11、宿州张辉,被诈骗翡翠18.5万元,12、宿州孙伟,被诈骗翡翠22万元。
张女士提供的后续电话录音内容:
妹妹呀!我算求你也好,怎么也好,你赶紧把这视频赶紧删掉,事件会发酵的,发“酵之后查起来就太复杂了”,事情已经在解决,现在我们领导在看,市领导也在看见了,女子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出具一段电话录音,表示有自称派出所的人要求删除视频。
昨天晚上看了这些文章之后真的是很愤怒,一度睡不着觉,所以今天下午花了几个小时时间编辑了以上的内容,第一次发头条实在是不熟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删除,非常感谢,实在是愤怒愤慨至极,朗朗乾坤之下居然还有这么黑暗的唐山,这些也许还只是开始,后续会不会勇敢的人站出来实名举报出更多的黑幕,我们拭目以待,唐山的水到底是有多深?都得靠廊坊警方来侦办唐山的案子了?这说明了什么呢?
不禁想起了几年前的唐山教科书式耍赖案件,黄淑芬的教科书式耍赖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赵勇的爸爸作为受害人至死都没拿到黄淑芬的交通肇事赔款,为什么这么多的热点事件就这么巧的发生在唐山?说实在话从小到大在黄淑芬肇事案之前对于唐山的唯一印象就是冯小刚导演的唐山大地震,直到黄淑芬交通肇事案之后才开始一直关注唐山,可现在我就很想知道,唐山到底是怎么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治安环境下才可以滋生出这样的黑恶势力?唐山的公检法部门到底有哪些人在给这些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给这些黑恶势力大开方便之门?唐山的老百姓什么时候才可以重见青天?愿政府重视起来,彻查到底,还人民一个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