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3:21:49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记者 澎渝
2016-06-23 20:39 来自 直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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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 本文图片均来自 大邵网
6月22日,湖南洞口县毓兰镇发生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辆大众小轿车两次冲撞行人,致5人死亡2人受伤。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洞口县人民政府证实,肇事嫌疑人已确定为车上男子林帆,排除毒驾和酒驾行为。目前,林帆已被警方刑拘。
冲撞行人事件发生后,有当地网友称,事发时肇事车内有一男一女两人,但肇事者不确定是哪位;肇事者被指有吸毒的可能。
肇事车辆车头。
通报称:6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湖南洞口县毓兰镇发生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驾驶人林帆(男,41岁,绥宁县长铺镇人)驾驶车牌号为湘E51LX9的小客车,搭乘肖某芳从绥宁县往洞口县方向行驶,至洞口县毓兰镇中心医院往洞口方向50米处,车辆撞倒2名行人,随后继续往前冲撞30余米,撞倒5名行人后与一辆停在路边的空载三轮车相撞,最后因三轮车卡住才被动停止。案件造成5名行人当场死亡,2名行人受伤,伤员经医院救治已无生命危险。
根据通报,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林帆没有酒驾、毒驾行为,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详细情况仍在继续侦查。
澎湃新闻从洞口县人民政府证实了这份通报。另据警方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嫌疑男子户籍地为湖南绥宁县,但出生地在湖南洞口县(事发地)。有网友在洞口县贴吧发帖称,嫌疑男子系绥宁县本地一公务人员,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关键词 >> 驾车冲撞行人 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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