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0:33:11来源:法律常识
潘某耿,男,57岁,于2017年11月15日发生事故一起事故,摩托车与摩托车相撞,后经交警大队认定责任,潘某耿无责。
在医院治疗时,由于伤情严重,花费医药费八万余元,并且造成了十级伤残。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巨额医药费无疑不是一笔巨大支出,使得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拮据。
肇事方陈某的摩托车是外地车辆,并且保险也是外地的。事故发生后,陈某态度良好,多次探望受伤的潘某耿,虽然陈某家庭条件也很困难,但是他还是很关心潘某耿的伤势。
潘某耿家属在看到如此一情况,也并没有太为难陈某,但是也不知道后续怎么处理。潘某耿在医院养伤时,碰到正在医院办事的刘则通律师。
刘律师与其家属交流得知潘某耿是发生交通事故,就细心的指导潘某耿准备材料,到交警大队拿事故认定书,如何办理出院手续等等。并且表示,处理过程中有不懂的地方都可以打电话给刘律师咨询。
潘某耿家属得到帮助后,就试着自己去处理,处理的过程中有很多疑惑的地方,刘律师也耐心帮助他解决。即使是有专业人士的指导,潘某耿在与保险理赔过程中依然遇到了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
潘某耿家属和刘律师多次交流和沟通,都认为刘律师认真负责,于是希望能够在刘律师专业服务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律师牵头建立了服务小组。在服务小组的分析下,制定了以下两个步骤:
1、协助潘某耿先收集事故认定书、出院记录、医药费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
2、服务小组制定赔偿方案,随后让保险出具一个赔偿方案,进行和解。
基于此情况,服务小组和潘某耿一起展开工作,为后续的赔偿做充分准备。服务小组带着潘某耿想要和保险和解,保险方给予的回复却是,此案件已经结案。
我们感到很是疑惑,和潘某耿讨论过程中得知,有可能是住院时去申请医药费时,保险自动默认已经结案,这便是当时潘某耿遇到的问题。
此次之后,刘律师多方奔走,反复与保险方沟通,最终保险方才愿意协商。于是在保障潘某耿的最大利益下,确定了一个较有利的赔偿方案,与保险进行和解,拿到12万元的赔偿款。其他花费的医药费,潘某耿与车主进行协商赔偿。
案件经过曲折的发展,总算是顺利地拿到赔偿。如若没有律师的介入,单凭潘某耿自己的力量是很难拿到赔偿款的。潘某耿此次案件结束,制作了精美的锦旗赠送给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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