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3:45:11来源:法律常识
简要案情:
2022年06月13日14时24分,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古浪县古浪五中十字王**来电报称:两辆小车追尾,无人员受伤,请求出警。
此次追尾事故无人员受伤,甘H*****号小型轿车车辆驾驶员刘**在同车道行驶中,因分心驾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甘H*****号小型轿车车辆驾驶员王**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武威公安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遇到前方有车时,注意保持车距、尽量用点刹、不随意变道。现在正值高温天气,驾车上路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做到谨慎驾驶,同时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专心开车,切勿走神,以防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