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9:14: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档案怎么处理,安全生产档案及文件管理制度范本】,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档案怎么处理,安全生产档案及文件管理制度范本】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制度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各部门职责
3.2.1安技部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安技部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1)方针、目标和指标;
(2)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3)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统计分析数据);
(2)特种设备(如电梯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3)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4)各类检查、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5)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7)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8)作业许可证等;
(9)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4.3.2管理手册由安技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4.4进行编写
4.4.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1)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2)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3)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4)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
(5)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
(6)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7)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
(8)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9)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
4.4.2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GL标识,程序文件用CX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ZD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安全部用AQ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XX-AQ-CX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表格编号:编号XXL-AQ-CX01/01(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4.5评审和审批
4.5.1文件评审。
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提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
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4.5.2文件审批权限。
(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2)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3)操作规程、指标等、产品标准由安技部主管审批。
(4)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6发放控制
4.6.1行政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4.6.2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安技部,安技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安技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4.7.2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行政部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4.8.2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9安全记录管理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档案 | 保管部门 | 保存期 |
1)安全会议记录; | 安技部 | 3年 |
2)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 客运部 | 3年 |
3)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安技部 | 3年 |
4)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档案; | 安技部 | 5年 |
5)驾驶员信息管理档案; | 客运部 | 5年 |
7)事故登记台帐; | 安技部 | 5年 |
8)事故档案(要求一案一档,资料齐全); | 安技部 | 5年 |
9)事故统计报表; | 安技部 | 3年 |
10)应急培训与演练纪录 | 安技部 | 3年 |
11)车辆检查管理档案; | 安技部 | 3年 |
12)车辆维修记录; | 安技部 | 3年 |
13)车辆行车日志; | 车队 | 3年 |
14)车辆牌、证管理台帐; | 安技部 | 3年 |
15)车辆调度日志; | 安技部 | 3年 |
16)路查家访台帐等; | 客运部 | 3年 |
17)驾驶员及车辆违规处理情况。 | 安技部/ 客运部 | 3年 |
车辆技术档案 | 安技部 | 5年 |
由安技部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基础信息档案,一车一档案要求,建立单车档案,并建立健全电子信息台帐。归档的资料包括: | ||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等; | ||
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 ||
3)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 ||
4)车辆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 | ||
5)车辆变更记录; | ||
6)行驶里程记录; | ||
7)交通事故记录等。 | ||
驾驶员信息档案 | 客运部 | 5年 |
由客运部负责建立健全驾驶员基础信息档案,按一人一档案,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并建立健全驾驶员电子信息台帐。归档的资料包括: | ||
1)驾驶员驾驶执照复印件; | ||
2)驾驶员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 ||
3)学历证件复印件; | ||
4)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
5)招聘驾驶员申请表; | ||
6)承包合同、劳动合同; | ||
7)体检表; | ||
8)三级培训教育卡。 | ||
9)岗位危险告知书 | ||
驾驶员管理档案 | 车队 | 5年 |
由车队负责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档案,按一人一档案,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归档的资料包括: | ||
1)驾驶员从业资格基本情况 | ||
2)驾驶员从业考核聘用记录 | ||
3)驾驶员岗位培训情况记录 | ||
4)驾驶员安全行车记录 | ||
5)表扬奖励情况记录 | ||
6)违章违纪情况记录 | ||
7)行车事故情况记录 | ||
8)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
4.9.1建立记录清单
安技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4.9.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4.9.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9.4储存、保护
(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4.9.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5.引用文件
5.1《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5号]
5.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4-2008)
金冠汽车出险档案能不能抹掉?
1、出险档案是什么?
出险档案是除了记录出险次数、换件次数和维修次数,还有具体在何时何地的详尽出险金额、各个的维保金额和更换零件金额的全部档案。
2、出险档案能不能抹掉?
出险档案不能抹掉。现在所有的车险情况,含括出险档案、理赔情况等全国内联网,存档在理赔企业的系统内。而且出险档案只是在次年缴纳保费时作为一个参考凭据,按照出险档案决定保费要不要上涨或下调。
3、出险档案有什么用处?
一,维修保养档案,可以查询这辆车的以前车况,了解这辆车在驾驶中进行过哪些维保,有没有有过关键的维修档案。也许就可以确定这辆车的以前车况了。
其次,朋友们还可以查询这辆车的出险档案,出险档案反映的是这辆车有没有遭受关键事故,事故档案。假设碰到事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理赔企业电话,寻求理赔。因此朋友们可以经过查询这辆车的出险档案,就能看到这辆车有没有有在驾驶过程中碰到事故了。
现在“来查车”支持查询的2手车车型众多,包括市面众多车辆,无需劳累奔波4S店查询,只需要手机操作就能知道这辆车的维修记录!
开头先说三件事:
1、遇事故别怕,有保险公司呢,怕啥!
2、遇事故别跑,跑了就完了,本来屁大点事,逃逸了就成大事了:小了吊销驾照,大了赔钱坐牢,何苦!
3、不要酒驾!不要醉驾!不要毒驾!不要无证驾驶!否则,谁也帮不了你。
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该怎么办呢?
①第一时间,先打电话报保险、报警,然后等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和交警来处理。
②如果条件允许,尽量不要挪动现场。如果是妨碍了交通,可以自己先拍照片(要多角度去拍,拍清楚现场的位置和基本情况),然后把车挪到合适的位置,等交警就可以了。
③剩下的事,配合保险公司处理就可以了。根据事故结果的不同,我们后面分类来详细说。
另外,处理交通事故必须做的一件事: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等交警队掌握了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过程清晰,事故结果确定,就可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到交警队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国家公安机关,对事故情况做出全面了解之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这是处理事故理赔的根本依据。
发生事故后需要处理的事: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主要损失,包括:
1、造成对方受伤
2、造成对方财物损失(包括车辆受损)
3、造成自己车辆受损
4、造成自己车内人员受伤(包括自己)
我们也分这几种情况,来详细说说:
怎么处理:造成对方受伤
发生事故导致别人受伤,一定要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为伤者的救治提供方便。
发生事故,是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
一般事故,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钱,这个是在保险公司的正常理赔范围内的,有保险公司解决。
严重事故,如果是构成犯罪,比如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了。民事责任,可以有保险公司解决;刑事责任,就可能面临判刑,需要自己面对了。关于刑事责任这方面,一般来说,车主可以主动看望受害人,给受害人治疗提供帮助,甚至额外自掏腰包给受害人及家属赔偿,以取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这样就能减轻刑事处罚,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常见问题1:要不要去医院探望伤者?
客观的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车主必须去探望,但是在道德层面上,去看看肯定更好。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去看看是对车主减轻刑罚有利的。
常见问题2: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能不能垫,怎么垫合适?
客观的说,没有人能强制要求车主垫付治疗费,保险公司不可以,伤者不可以,交警队不可以,谁都不可以。要不要帮受害人垫付治疗费,全在车主本人。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道德层面,适当垫付是可以的,特别是伤情严重的事故。只是,垫付要提前通知保险公司,而且垫付的金额要适当,不能过高。我处理事故过程中,就遇到一个案例:伤者要求车主垫了5000块,结果伤者只花了几百块检查费,最后保险公司确定理赔3000块。可是伤者就是不肯退多余的钱。这就很被动了,到现在一年多了,这多出的2000块钱,车主也没要下来,只能车主自己承担了。
常见问题3:伤者经常打电话,对我胡搅蛮缠怎么办?
经常接到伤者电话,有耐心的还是建议适当沟通,毕竟人家是受害人。但是,如果对方要求较多、而且不断打电话骚扰,可以直接回复说:让保险公司全权代表你处理,就行了。实在沟通不了,不胜其烦,可以报警处理。
常见问题4:伤者要起诉怎么办?对我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中,伤者和保险公司就理赔金额谈不拢,起诉的案子,约占人伤事故的20%-30%,是非常常见的。伤者受伤了,心里委屈想多要点钱很正常。但是保险公司赔款是有规则和标准的,这就很容易发生理赔纠纷。
伤者一般会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不过不用担心,这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保险公司专门的律师去处理就行了,我们车主也不需要太担心,正常的去开庭,就可以了。如果有垫付了伤者治疗费,要在当庭提出来,提供垫付证据。
然后等法院的判决去下来之后,按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案件不会计入档案,不会被划入老赖,也不会有违法犯罪案底。
处理指南2:造成别人财物损失(包括车辆受损)
造成别人的财物损失,当然是要赔偿了。
这个赔偿,可以靠交强险+三责险,来解决。损失在2000以下的,只要交强险就可以了。损失在2000以上的,会用到三责险。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帮你解决这部分问题,自己不需要参与,也不建议参与。
有特殊情况,可以与保险公司沟通解决。
处理指南3:造成自己车辆受损
自己车辆受损,那就是修车了。
可以跟保险公司沟通,选一家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自己只需要关注维修质量,就可以了,关于价格什么的问题,最好全部交给保险公司解决。
建议大家最好不要自己去选汽车修理厂,而不经过保险公司同意。因为,最终赔钱的是保险公司,维修的价格,是需要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认可的,都是正规的长期合作的修理厂,维修质量有保障,保险公司也能更愿意定出高价。按保险公司建议走,自己可以少很多麻烦,维修有什么问题也都可以由保险公司出面解决。但是,如果我们自己选修理厂,维修厂和保险公司就很容易因价格分歧产生纠纷。一个事故车,在指定的维修厂,维修费假如定到5000元,在非指定的修车店,可能只给3000-4000元,金额相差很大,所以非指定厂的维修质量也就很难保证。而且,如果双方价格谈不拢,很可能车主要耗费很多时间处理这个事,甚至被维修厂长期扣车,这就很恶心了。
关于维修,具体要跟哪个保险公司沟通,主要看交警队划分的事故责任比例:
①如果自己全责,维修费就是由自己保险公司承担,就只需跟自车的保险公司沟通就可以了。
②如果对方全责,对方也是车的话,维修费是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出,就需要跟对方保险公司沟通了。如果对方不是车,是行人或骑电动车的人,这个钱就是对方个人承担,就跟对方沟通就可以了。
③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本车的维修费,就由本方保险公司和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了,只需跟自己保险公司沟通就行了。
处理指南4:造成自己车内人员受伤
造成自己车内人员受伤,肯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报保险并拨打120,正常进行救治。至于赔钱怎么办,也要看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况:
①如果自己全责,那么本车内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就需要自己或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自己买的有车上人员责任险或驾乘险,就可以正常理赔。
②如果对方全责,那么本车内人员受伤等各项费用,就需要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来解决了。正常治疗,然后找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即可。
③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本车内人员受伤等各项费用,就需要自己和对方共同承担了。自己这边,找自己保险公司索赔即可。对方部分,找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即可。
附:交通事故中各种损失赔偿,需要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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