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0 12:30:02来源:法律常识
贵州人社局发布2015年最低工资规定,此次继2014年七月后重新调节。如2015年最低工资规定的一类区为每月1600元,增加了28%,而二类区与三类区各自增加了36.36%,40%。下面法律知识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近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贵州人民政府批准,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5年最低工资规定。
2015年最低工资规定具体为: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日制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一类区17元/钟头,二类区16元/钟头,三类区15元/钟头。
本次调节的工资待遇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
贵州先前最近的一次调节最低工资规定在2014年7月,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日制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一类区13元/钟头,二类区12元/钟头,三类区11元/钟头。本次调整,贵州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每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各自比上一年度产品执行标准增强了350元、400元、400,提高28%、36.36%、40%。
延伸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带来了正常劳动前提下,其顾主(或用人公司)付款的最高数额的劳务报酬。一般包含三个部分:保持员工自己最少日常生活费用;员工均值抚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员工为了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规定而不断提升劳动标准和专业技能水准所花费的必需花费。最低工资标准能用月薪制订,还可以用一小时的时薪确立。
最低工资规定适用贵州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与此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据统计,假如用人公司给每一位职工每月的薪资低于本地的这一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举报,也可以向有关劳动监察单位举报。
(小编:木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