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0 15:00:09来源:法律常识
主要内容:江门市发布调节最低工资规定的指导意见,确立2015年5月起,江门市最低工资规定调整至1350元/月,钟点工调整至13.3元/钟头。江门企业协议约定工资待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规定的需求,下列就让法律知识小编为您详解。
最低工资规定上涨至每个月1350元
钟点工最低工资规定上涨至一小时13.3元
中山市发布《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15]28号),确立从2015年5月1日起调节我市(含四市三区)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定及非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实质,综合性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企业经营需要与承受力,在全面征求各市区(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有关部门及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建议的前提下,中山市市人民政府确定:中山市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定由1130元/月提高到1350元/月,非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由11.1元/钟头提高到13.3元/钟头,二者的涨幅均达19%。此次调节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让本市公司有充裕的时间对于自身生产制造运营成本作出调整和计算。
劳动合同约定薪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规定
企业与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合同书中依规承诺正常工作时间薪水,合同约定的薪水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发布的年度最低工资规定。有必要的公司可以通过签署薪水团体协议书,在新标准前提下适度提升本单位职工最低工资规定。在职工给予正常劳动的情形下,企业支付员工薪水假如小于最低工资规定,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期限补领欠付员工薪水,同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付款员工赔偿费。
年休假、法定婚假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规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带来了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公司依规应付款的最高劳务报酬(包括员工自己交的社保费和公积金费等费用)。这儿所称的正常劳动,指的是员工按依规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工作。职工依规享有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孕(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假期间,及其法定工作时间内依规参加社会活动期内,视作带来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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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知识拓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要求,最低工资规定调节分四类规范,在其中广州实行最高第一类规范,为1895元/月,相对应的非日制员工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18.3元/钟头;第二类标准是1510元/月,实行地域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相对应的非日制员工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14.4元/钟头,在其中珠海市在这里规范的前提下上涨到1650元/月、15.8元/钟头;第三类标准是1350元/月,实行地域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中山市,相对应的非日制员工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13.3元/钟头;第四类规范1210元/月,实行地域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等11市,相对应的非日制员工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为12元/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