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6 16:00:06来源:法律常识
(一)实际规范
我国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定调整为:一类480元/月;二类430元/月;三类380元/月;四类340元/月;五类310元/月;六类290元/月;七类270元/月。
(二)贯彻落实建议
1、各市区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从上述规范选中1至2个规范,由地市级之上人民政府发布实行,与此同时报省社会保障厅备案信息。
2、深圳市的最低工资规定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别的各市区必须要在省发布的标准下选择本地区的最低工资规定,不可另定标准。
3、将来,省的最低工资规定调节状况将在9月份之前发布,9月1日起执行。全国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梳理几年来积累的经验,在每年上半年度搞好计算,确保在省委发布最低工资规定后,恰当选择合适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规定对外公布,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利。
[详细广东社会保障厅分享省委《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01年10日22日粤劳社[2001]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