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疑遇“求职陷阱” 未签合同先交培训费(小陈公司的是)

时间:2022-04-04 20:00:06来源:法律常识

参与完招聘单位机构的一系列笔试题目、招聘面试以后,最终却被告之签署就业协议书前还需要学习培训,1980元的培训费还得自身掏钱。23日,福建师大大四大学毕业生陈同学打电话专升本报名新闻媒体热线电话83751111,道出了他应聘求职环节中遇上的“闹心事”。

  小吴是福建师大国际贸易专业的应届生。11月20日,院校举办了一场人才招聘会,有300好几家公司在场。小吴看中了一家颇具威望的IT企业,时下决策面试一个外贸跟单员的岗位。招聘人员看过小吴的个人简历后,通告他21号到总公司招聘面试。

  21日下午,小吴应约赶到该公司坐落于平安大厦的总公司。小吴发觉,和他一起进入面试的也有40多的人。等所有应聘者招聘面试完,早已晚上5点多了。最后有20多的人取得成功根据招聘面试。

  眼见胜利在望,小吴心满意足。下面出现的事,让小吴终成空一场。小吴被告之,全部根据招聘面试的求职者宣布入岗前都需参与公司组织的就业培训,每名学生需缴1980元的培训费。企业将从杭州市请医生回来授课,参与完学习培训后,学生的专业技能将有很大提高。

  让小吴迷惑不解的是,从他递个人简历逐渐一直到招聘面试完毕前,招聘人员只字未提就业培训的事。更让小吴没法接纳的是,参与公司组织的就业培训,还得自己掏钱。小吴觉得,这个公司有蒙骗应聘者的行为。

  接着,新闻记者打电话该企业福州市总公司的责任人杨先生,陈先生表明,非是全部的应聘者都需要参与学习培训,且实际的培圳事项是由企业的培训学校在实际操作,他对于此事也不是很清晰。

  目前恰好是大学毕业生应聘求职的高峰时段,各种各样人才招聘会也轮流出场。专家认为,应聘者一定要挑选靠谱的企业去面试。针对招聘单位明确提出的无理取闹,求职者一定要坚决回绝,切勿委屈求全,以防因小失大。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