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5 18:00:01来源:法律常识
劳务纠纷起诉状范本
上诉人:北京市某某企业
法人代表………,任院长
居住地: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方:王某某,男,1970年3月22日生,住……组。
上诉人不服气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现向该院提出诉讼。
诉请:要求人民法院对北京顺义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不正确裁定开展改正,依规判断上诉人不担负付款和赔偿义务。
客观事实与原因:
2006年4月28日,被告方到上诉人货运物流部工作中,彼此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上诉人对被告方十分信赖,没多久就任职被告方为货运部责任人。但被告方迅速对工作中逐渐体现出极不负责任的心态,所承担的货运物流部其他工作员工作中多次发生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被告方自己也不断违背企业规章制度,2008年中,上诉人与北京市中瑞荣国际性机械有限公司达成共识,将企业货运物流业务流程所有出让给另一方,货运物流部全部工作人员以自行为标准与北京市中瑞荣国际性机械有限公司再次签订合同,但因为被告方工作中一贯的逃避责任,北京市中瑞荣国际性机械有限公司不愿意接受被告方,因此上诉人通告被告方,尽快分配再次就业。被告方因此十分不满意,2008年10月10日向北京顺义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投诉,规定付款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这些,这时被告方并未辞职,被告方投诉后更为消沉应收此后的工作中,启动其他职工到劳动部门投诉,期内乃至产生货运物流部职工出故障的事情,货运物流部工作中近乎偏瘫。上诉人因此根据企业规章制度,2008年10月24日决策对被告方辞退解决,并公示公告全企业。2008年10月27日,被告方又向北京顺义劳动仲裁联合会投诉,规定上诉人付款违背终止合同赔偿费。北京顺义劳动仲裁联合会决策并案处理。2008年11月25日,北京顺义劳动仲裁联合会做出京顺劳仲字(2008)第2528号、(2009)第0004号裁决书。
上诉人觉得,北京顺义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评定客观事实不正确,裁定数据显示公平,原因如下所示:
一、 上诉人对被告方辞退解决,理由充分、程序流程合理合法。
根据上诉人企业《公司规定》第八章“职工奖罚实施方案”,企业对不予听从工作计划或工作有重要过失,给公司导致财产损失的职工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被告方在职人员期内多次违背企业规章制度,给上诉人导致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关键有:2006年9月9日,被告方在运行时比较严重逃避责任,造成车子转向时白车身车胎乱倒地面上,给公司产生较大的财产损失;2008年2月5日与企业合作公司北京市中瑞荣国际性机械有限公司职工打架斗殴,导致极坏危害;2008年10月份未根据一切正常工作内容向企业办公室移交表格;2008年10月,企业为工作中必须,分配被告方值夜班,但被告方回绝服从命令;除此之外,被告方还扇动别的员工滋事,乃至出故障,诸多客观事实均有对应直接证据,被告方没法否定。因而,上诉人对被告方做出辞退惩罚不违背工作法律法规,不可担负二倍承担责任,要求人民法院开展调研,改正北京顺义劳动仲裁联合会的不正确裁定。[page]
二、 被告方在职人员期内,沒有加班加点没付加班工资或未调休的状况。
依照公司考勤表,被告方在2008年7月至10月间,出勤率時间均不够20个工作日内,某些月不够10天,且出勤率期内并没有进行企业交货的工作目标。除此之外,货运物流部系独特部门,工作内容和考勤管理內容教别的职工不一样,被告方在并未进行份内工作中的情形下规定所说的加班工资,没有根据,实在是蛮横!但诉讼机关单位却裁决令上诉人付款其加班工资412元,这类轻率裁定显失公平,不可以令上诉人相信。
三、 上诉人未乱扣、托欠被告方薪水。
1、2008年8月26日至9月25日期内,被告方由于没完成基本上工作目标,企业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了其运输车辆次一部分补贴650元,这类扣钱是根据本公司规章制度不违背有关工作标准,北京顺义监察委员会评定“拖欠工资”沒有客观事实根据和法律规定。
2、被告方被辞退后,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流程,领到薪水。故上诉人不可担负25%的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北京顺义劳动仲裁联合会沒有查清此案客观事实,裁定結果显失公平。上诉人做为依规建立的外资公司,自始至终遵照中国工作法律法规主动担负缴税等责任,对被告方的解决出自于维护保养本公司合法权利,并没有超过劳动合同法标准限度。上诉人觉得,在先诉抗辩权的与此同时,大家也理应享有劳动合同法授予的支配权,享有在劳动仲裁中不被有所差异的支配权。因此向该院起诉,要求依规维护保养上诉人合法权利。
此致
北京顺义法院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