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3:36:13来源:法律常识
【民生汇】
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
“10年了,我在山丹看守所会见的那个不到14岁的少年,已经结婚生子了吧?那位‘以后我能喊你马兰姐吗’的李晓,你过得还好吗?丢羊的农民大哥,你们如今都过上舒心的日子了吧?一想起你们,我的心里就暖暖的。”
10年,可以让人从少年到青年,从青丝变白发。而北京律师马兰,用10年时间,磨砺了法律援助这把正义之剑。2019年12月底,马兰和众多志愿者一同走进北京人民大会堂,分享参与法律援助的那些难忘记忆。这已经是马兰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第10个年头。在他人心中点起一盏灯,给他人带来温暖和希望,这既是马兰坚守10年的总结,也是她对未来的期许。
弘扬法律援助志愿精神——
让法律变得“热乎乎”
法律援助,是把党和政府的法治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本世纪初,全国还有400多个县没有律师,很多困难家庭请不起律师打官司,普通群众享受均等的法律服务面临律师资源短缺、经费不足等问题。为此,司法部联合财政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发起设立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下简称“中彩金”项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
所谓“1+1”,就是1名执业律师加1名大学生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成对子,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2014年7月,第一次参加“1+1”行动的律师竺睿行程5000多公里,从广州来到边境城市新疆伊宁开展法律援助。在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中,她将办案思路从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肇事者调整为安全生产事故,历经大半年的努力,最终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70余万赔偿款。
竺睿已先后3次参加了“1+1”行动。她把住不起宾馆的受援人请到自己的住地住宿,给他们做饭,给他们提供交通费,累计向受援群众捐助12万多元。
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王军卫律师,在海拔4300多米的西藏当雄县服务了3年,一直被聘为县政府法律顾问。他忍受着严重的高原反应,连续奋战大半年,围绕纳木错景区退牧减畜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使这项关乎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工作得以平稳顺利推进。
已经是第2年在新疆洛浦县服务的黄勇律师,被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聘为“特聘法律宣讲师”,被县里多所学校聘为法治副校长。两年来,他坚持每周带领村民升国旗、唱国歌、讲宪法和法律,让爱国主义和法治信仰根植人们内心深处。
把冷冰冰的法律规定变成热乎乎的大实话。已经连续参加“1+1”行动8年的康力泽律师,在广西铁山港服务期间,化解了两个家庭之间的“殊死矛盾”,两个冤家对头的手紧紧握到了一起。一年后回访时,这两个村里最贫穷的家庭,都盖上了新房子。
这就是法治的力量。目前,“1+1”行动累计向中西部地区19个省(区、市)400多个县派出1800多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万余件,化解群体性纠纷1万多起,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2.2万余场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100余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2亿多元,为受援地培养、储备了一批优秀的法律服务工作力量。
用好中央专项资金——
让弱势群体得到法治“特惠”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的妇女和农民工,这5类特殊人群一直是法律援助的重点。“中彩金”项目专门资助开展针对这5类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让他们的“特殊”得到法治温暖的“特惠”。
原建丰,因一场车祸导致骨折,双目失明的他生活雪上加霜。
法院一审判决肇事者参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原建丰10余万元,但保险公司提出上诉。山西晋城市法援中心指派“中彩金”项目承办律师付婧代为应诉。法庭上,付婧从残障人士的生活多艰讲到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情、理、法条分缕析,获得了维持原判的最佳结果。
70多岁的老人符某,儿子遭遇车祸死亡,儿媳离家出走。一连串的变故,让这个贫困家庭彻底垮了。海南白沙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由“中彩金”项目资助办理这一案件。承办人蔡红庆律师通过调解,为老人争取到13万多元赔偿。蔡红庆又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为老人争取了1万多元的贫困补助,帮助老人从草棚住进了保障房。
未成年男孩小杨,因盗窃手机被起诉。贵州平塘县法援中心指派“中彩金”项目承办律师刘晓慧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刘晓慧认真研究案卷,发现小杨8岁时父亲去世,9岁时母亲改嫁,又辗转舅舅家、外婆家、爷爷奶奶家,初中刚毕业就开始打工。为了挽救这个少年,刘晓慧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律师意见书并最终被采纳。这个自小缺爱的孩子,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农民工廖细无因长期从事井下钻工工作被诊断为职业病慢性矽肺2期,后鉴定为4级伤残。因工伤赔偿问题,廖细无找到了“中彩金”项目执行单位湖南临湘市总工会,黎志文律师受派承办此案。执业经验丰富的黎志文为避免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受阻,第一时间搜集证据,这一关键动作保证了廖细无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
目前,“中彩金”项目共执行项目资金9.36亿元,资助办理法援案件54万余件,为83万名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319亿元。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规范,项目严格贯彻“先办案、后发执行经费”的资金使用原则,有效防止了“跑、冒、滴、漏”现象。
10年多来,“1+1”和“中彩金”项目中涌现出一位位先进典型。
郭二玲,她幼年失去双手,凭借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通过了司法考试,又成为一名“1+1”律师志愿者,用爱心和责任回馈社会。
陈贤,参加“1+1”志愿者行动后,把同是律师的丈夫曹旭也拉到了志愿者队伍,他们成了法援道路上的模范夫妻。
毛维林,在前往法院办案途中,牺牲在深爱的法律援助岗位上。
程东,因高原反应永远地留在了雪域高原。
……
10年付出,甘苦自知。马兰说,“我是幸福的,在最美的年龄,做了最美的事。”
这道出了志愿者们的共同心声。他们就像马兰花一样,扎根在最需要他们的地方,无怨无悔,绽放芬芳。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11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