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1:51:14来源:法律常识
“检察官,我想认罪认罚,但我有心脏病,而且严重晕车,到县里来一趟很不方便,这怎么办?”一天下午,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原来,打来电话的人是胡某某,她是该院正在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她出于侥幸心理,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名下一套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后被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前不久,平江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后,依法通知胡某某接受讯问,这才有了开头的电话。
接到电话后,检察官充分了解胡某某的情况,果断决定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展认罪认罚工作,10月27日一早,便和值班律师一起驱车前往,在余坪派出所见到了胡某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实在没想到你们还亲自到这里来,我做错事情触犯了法律,要不是身体不方便,真的不想给检察官添麻烦!”当天,在加义派出所也出现了同样的一幕。
黄某某涉嫌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但年近古稀,因孤身一人又行动不便,办案人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之后,也和值班律师一同前往当地派出所,在相关村民的见证下,黄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悉,该院在司法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尤其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考虑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和案件宣传教育效果等因素,落实上门讯问、跟踪帮教、司法救助等人性化办案方式,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
来源:平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