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9:16:1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平时有说有笑的好友
突然要离家出走
这是个什么节奏?
仔细一问
才知好友竟然遭受了家暴
这种关键时刻
我当然要挺身而出
我想知道应该怎么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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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在朋友动态中发现一个好友要离家出走,在我的询问下,竟得知她受到了家暴。我和她都还是初中生,该如何保护她的权益?我该怎么帮她?
A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建议你详细了解好友关于“家暴”的真实情况,根据以下情形来帮助她:
1、如果父母或家庭成员只是以惩戒为目的的管教打骂,未及上述严重伤害身体、精神的程度,不属于家庭暴力。此种情况建议你规劝自己的朋友跟家人沟通,不要叛逆走极端。
2、如果真的达到严重的程度,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未成年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会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同时未成年人还可以向如下组织寻求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民政部门等。女性或残疾人还可以向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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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老屋入住新邻居,因为新邻使用了不合规的烟道倾倒下水,使得楼下多户居民的墙体潮湿发霉、气味难闻,老屋线路也被水浸泡,住户惶惶不安。新邻表示自家是在原房东精装修后入住的,虽然也承认自己有倒水的行为,但并无明显管道证据可以证明此事,物业由于疏忽也没有管道报备记录。我们应该如何证明,以及如何维权并提出赔偿呢?谢谢。
A2:
你好!虽然新邻是在原房东精装修后入住,但是房屋交付后,作为新的产权人,新邻对房屋有管理、修缮和注意义务,新邻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1、建议你们联系物业查清浸水和倒味的原因。如果确系新邻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你们可以协商,要求新邻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对墙体、线路等损失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请物业调解,或者选择诉讼。你们可以准备下列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新邻承认倾倒下水的其他相关证人证言;(2)受损墙体照片、其他损失照片及损失证明;(3)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调查分析或工作记录);(4)不便调取的证据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勘验核实、委托检测机构及鉴定机构出具相关报告。
2、一般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司提供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烟道等)的维修、管理服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相关约定义务或行业规范确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你们认为业务公司对违规改造烟道、疏于管理烟道有责任,起诉时可以将物业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可以提交《物业服务协议》、房屋其他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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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们小区二号楼是一梯四户,中间小户型,两边大户型,且有一个连廊有门,这样连廊形成一个封闭空间。物业口头说要通知其他三户且签署协议,但在没有通知任何业主的前提下,与西户业主签署了连廊同意改造且交了押金!现在西户改造之后上了锁且下面弄成了柜子,对联都贴在外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A3:
你好!
物业公司无权同意改造,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全体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一般认为全体业主对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部分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权利的行使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西户业主私自侵占和物业公司同意改造都是对全体业主物权的侵害行为。
综上,从案例给出的信息理解“连廊”也应当是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权利被损害的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拆除违法设施,恢复原状,有损失的要求赔偿损失。权利被损害的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与之协商,协商不成依照《物权法》第八十三条,向人民法院针对物业公司和私自侵占的业主一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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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买了某开发商的房子,5年没有房产证,最近才发现,开发商把我们的房子抵押给别的公司了,现在该公司已经起诉法院,我们该怎么办?
A4:
你好!
面对你们现在的情况,我们建议维权方式有以下两种: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开发商不能为你们办理房产证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们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第二,你还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及时以案外人身份向采取查封措施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为你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同意解封申请。建议你尽快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准备好房屋买卖所有证明材料,以快速达到解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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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跟开发商购房时,一开始我们就跟对方说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而由于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做错成了商业贷合同,双方签订并已在房管局备案。开发商销售房子时用商业贷有99折优惠,目前开发商因房管局驳回变更总价的理由拒绝我们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该如何处理?且合同有约定近期要还清尾款。
A5:
你好!2017年住建部等四部门发文《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开发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其中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们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房地产开发商拒绝你们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处理。或者根据上述规定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出撤销购房合同的备案申请,待房管局同意后方可撤销合同备案,然后修改贷款方式重新备案。
感谢值班律师:
吴立伟(北京)
暴力可能让人屈服,
但永远不会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