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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4 11:48:1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韶关新丰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工作,与韶关市仲裁办联合调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是自新丰法院与市仲裁办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首次调解成功的一起案件。

2019年7月23日,叶某向新丰某银行申请一笔个人信用消费贷款10万元。2019年7月25日,该行经审核后,向叶某发放贷款金额10万元。2021年9月28日,叶某开始拖欠该行贷款本息,至2021年12月30日仍欠本息共49105.2元。该行多次致电叶某却无法拨通电话,上门到其住址也未能见到本人。无奈之下,该行向新丰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叶某履行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新丰法院便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由调解室调解员与驻法院仲裁办人员一起开展诉前调解。

“现在银行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如果不及时还款,等银行申请财产保全后,你的银行账户就会被冻结。不仅如此,你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以后想贷款都难了。”

收到该案后,仲裁办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叶某,向其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仔细分析关于拖欠银行欠款的弊端。最终,在仲裁办工作人员和法院调解室调解员的劝导下,叶某主动与该行协商还款事宜,并于2022年2月21日将欠款全部偿还给该行。该行遂向叶某出具了个人贷款结清证明,并向法院提交了撤回立案申请书,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驻法院仲裁办工作人员表示,法院与仲裁办诉调对接合作的深入,进一步推动了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落实、高效运行,有利于法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下一步,新丰法院将会进一步夯实与市仲裁办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诉前解纷资源,探索建立诉源治理新模式,提供更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陈秀玲

【作者】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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