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2:57:52来源:法律常识
这几年在社区从事法律咨询工作,在平台遇到的群众的法律咨询五花八门,不少又典型又幽默,现截取部分片段,做简单普法。
小区居民王大妈和王大叔一早开着小三轮一起来咨询,王大叔因为核酸过了72小时暂不得入,王大妈一个人进来咨询。她一坐下来就问,自己因为受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昨天去了法院,结果在门口被问“暗号”,最终不得而入。“我来问问法院到底要什么暗号?”。我们听了面面相觑,现在去法院怎么还要“暗号”。想了一两分钟,我们终于想通,其实她说的此“暗号”非电视机里面经常出现的接头暗号,而是她涉及官司的“案号”。
我们笑了一场,开始为她普及法律知识。她涉及的案子,其实她并非是被告,仅是被告的担保人,但是由于被告民间借贷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面临担保期后,债权难得偿,不得已将王大妈这位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了。
由于这几年借款人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可想而知,作为担保人的王大妈肯定要承担担保义务,履行还款义务。这个官司距离审结已经五六年了,因为不懂法律知识,王大妈一直认为自己是糊里糊涂做了“担保人”,根本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这次原告再次申请执行,要求王大妈执行判决,连本带利,一起还款。上周执行法官联系了王大妈,请她尽快根据执行书履行义务,王大妈还一时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欠过钱.....
她想了一两天,才回忆起五六前收到过判决书。她想到法院去找法官直接问问清楚,结果却因为“暗号”在法院门口进不去....
经过我们分析,王大妈才明白案件都会有一个“案号”,从立案开始这个案号就是案件的一个“身份证”,支付案件费用、执行判决、调取文书、查询信息等等都需要案号来进行身份识别。没有案号在浩瀚如海的法律文书中查询信息太过繁琐和耗时,也难以管理。案件判决后,如被告不按期履行判决,原告还可以去申请执行。届时又会产生一个执行案号。这也是方便执行双方及法官进行案件管理的手段。
王大妈明白了此案号非“暗号”,知道自己的乌龙理解,也大笑了一场。通过这个案件,王大妈也明白了,不熟悉的人请你做担保人不可轻率。一定要了解清楚借款实际原由、借款人还款能力等情况,如无履行保障或者一知半解,切莫做了“糊涂”担保。到时候法院判决书一来,还稀里糊涂后悔莫及。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莫对号入座。仅仅做普法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