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6:50:22来源:法律常识
8月13日晚上19点30分,早已过下班时间,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还灯火通明,该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调解指导员韦娜正耐心地给六位前来办理继承案件的当事人讲解领取调解书后的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原告蒙老太的老伴因病于去年过世,老伴去世后留下一份房产,但是未留下任何遗嘱。该房产由蒙老太的老伴及其几个兄弟姐妹共同所有,且又都分散在各地。为了把继承房产这件事情彻底解决,8月13日下午,蒙老太好不容易将分散在各地的亲戚聚集来到兴宁区人民法院,想要通过调解方式继承其老伴留下的房子。
兴宁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的同志了解到情况后,考虑到蒙老太的部分亲戚是专门从外地赶回办理此事,而且双方调解态度一致,为了让当事人迅速解决问题满意而归,立案窗口当即将此案委派给常驻该院诉服大厅的律师服务工作室开展第三方特约调解工作。在律师的主持调解下,六位当事人基本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此时,已经将近下班时间。
为了确保蒙老太一家当日能办妥继承事宜,接到律师服务工作室转过来的案件材料后,该院调解指导员韦娜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当蒙老太一家人接过法官助理递过的还飘着油墨清香的调解书时激动地说道:“今天来到兴宁区法院办事,让我们对法院有了全新认识,本以为还要跑几趟才能办妥这事,没想到半天时间就搞掂了,兴宁区法院值得老百姓信赖!”
据悉,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挂牌成立律师服务室,引入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诉前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降低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在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凸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