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1:50:28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聘请律师显然是一项额外的花费。所以很多普通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总是急匆匆翻看法律书籍或网上浏览一些法律规定,然后就踌躇满志,胸有成竹,单枪匹马地独自处理法律事务,包括撰写法律文件,上法庭应诉,或与对方谈判等等。笔者认为,这种方式对于一些法学院刚毕业的学生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譬如法学教授等是合适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最好聘请律师处理。原因如下。
一是律师熟悉法律程序。
一个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上诉,执行等,要经历很多个环节。每个环节作为不同的诉讼参与人,有不同的要求,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律师熟悉整个诉讼过程和程序。有些稍微复杂的疑难的民事案件,有可能还要经历再审程序或是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当事人只有在律师的协助下,才可以避免无用的工作,少走弯路,使自己的法律事务尽快完结。从而轻装上阵,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去。
二是律师熟悉法律规定。
大部分律师都是法学专业毕业,并且通过律师考试、司法考试或目前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说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对现行的国家法律规定是比较熟悉。譬如一个房屋买卖关系,涉及的法律就有可能包括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房地产法、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等。而且这些法律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律师要根据案情的不同综合考虑,灵活运用。并不是一些当事人相像的那样,看几个孤立的法律规定,就可以贸然上法庭进行诉讼活动。
三是律师善于发现问题。
每一个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律师要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寻找突破口。譬如一个离婚案件,律师要深入追究当事人意欲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对于一个合同履行的纠纷案件,就要考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是我方过错还是对方过错,谁先违约等等问题。特别是在民事证据方面,必须谨慎细致的审查,看出证据方面的瑕疵。笔者一直认为,律师主要作用是发现案件现象背后的真实。记得以前办理了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对方起诉我方要求归还借款30万元。庭审中案件事实似乎基本清楚,也是我方当事人签的借条,对方的诉求似乎成立。在庭审中,我回忆当事人拿出的借款清单,似乎有这笔借款已经归还,对方已出具收条的事实。我就问当事人收回借条了没有,他说记不清了。后来经过我们核对,那笔借款发生在2月3日,而这笔有争议的借款发生在12月13日,真是蹊跷,于是我们怀疑有可能当事人以前归还借款没有收回的借条,对方做了手脚。后来我们申请鉴定,确实如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四是律师善于沟通交流。
律师的沟通能力体现在多方面的,当然和律师的口才和文采有关。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是一种沟通,律师向法庭提交的各种法律文件也是一种沟通,律师和对方进行谈判协商同样是沟通……。
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所以在民商事案件中,对律师的沟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是律师善于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律师由于长期的法律实践,对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在听取了当事人的案情介绍后,可以较为快速的归纳总结出问题的焦点难点疑点等问题,并可以尽快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方式。从这一点来说,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或缺,非常重要。
六是律师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委托和案情需要,调查对方当事人身份、房产、资产、投资等信息。近年来,全国很多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由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所以说,当事人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聘请律师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对维护自身权益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