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2:09:22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4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和库尔勒市司法局召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设立库尔勒市律师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库尔勒市建立5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发挥律师职能,健全诉调对接,推动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库尔勒市作为巴州司法局确定的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县市,根据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设立库尔勒市律师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加强库尔勒市司法局与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律师调解工作中重大的、普遍性的问题,制定律师调解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全市律师调解工作,落实律师主持调解权益。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将律师调解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室,选聘律师调解员,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调解服务;在库尔勒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分别在新疆同明律师事务所、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和新疆西昭律师事务所建立一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团队,将接受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或承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
律师调解工作室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有调解基础的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律师接受相关委托代理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库尔勒市司法局与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考察筛选,聘请了17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参与律师调解室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