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4:15:57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邓先生向《政法报道》新闻热线0731-5533110反映,9月13日,他在位于长沙雨花区的长安马自达湖南博马省府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7万余元的汽车,验车时他发现,车辆前保险杠存在色差,4S店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是正常现象,可隔天面对他的质疑又表示曾更换过配件。
邓先生购买的新车
一辆曾更换过配件的车
被当成新车售卖
邓先生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9月16日上午,邓先生再次与长安马自达湖南博马省府店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时,早已没了买新车时的那份喜悦,只有感觉被欺骗所带来的愤怒。
邓先生讲述,他买的是马自达阿特兹2021款,因为该车出产已有一年多,4S店以库存车的名义,给出了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优惠价格进行售卖。前期双方聊得十分愉快,自己便交付了首付款,然而验车时,他发现了问题:“我觉得车子的前杠实在是太新了,我就跟销售说交车了会到第三方进行检测,销售问了领导后就跟我打电话说,车之前换过前杠。他们的解决方案是要么退车,要么送两次保养。”
这次购车经历让邓先生很闹心,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陪同邓先生来到长安马自达湖南博马省府店了解情况。
面对记者,长安马自达湖南博马省府店相关负责人承认,车辆确实存在配件更换的情况,但他否认已将车辆出售给邓先生,并表示这台车不是销售状态。
记者仔细查看了长安马自达湖南博马省府店给邓先生开具的汽车购销合同书以及客户订购协议,其中均未针对汽车更换配件进行说明。
汽车购销合同
现场,邓先生要求退车并获得赔偿,对此,长安马自达湖南博马省府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拒绝私下协商,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没必要谈了。他可以走法律途径,我把钱退给他,不谈这台车了,没什么可以谈的。”
目前,记者已经将情况反映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此事,律师也给出了专业建议。
律师表示:“新车拿回厂里重新置换或者做过更换,在交车之前没有进行示明或者告知,涉嫌造成欺诈消费。根据民法典509条的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也就是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