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3:42:52来源:法律常识
新闻作者:姜艳
日前,女子李某某特意在自己生日的当天,来到河北区妇联,送上题为“妇女之家 情暖民心”的锦旗,由衷地感谢妇联工作人员对她的帮扶和救助。
今年5月的一天,河北区妇联接到一名女性的哭诉电话。她自述遭到了丈夫许某的家庭暴力,并被丈夫赶出家门,不知今后如何处理婚姻问题。根据李某某叙述的事实,接访人员敏锐地发现她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原有的夫妻打架已经升级为刑事案件,其丈夫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当即约她来妇联详细了解事实经过。妇联工作人员向其讲明在《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李某某享有的权益后,明确告知她所述事实涉及民事和刑事两个法律问题,而且这两个案件相辅相成。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李某某哭诉婚后丈夫经常对她恶语相加,甚至不顾她正有身孕多次动手,她几次报警。但考虑到自己已经36岁,今后可能错过了生育的最佳年龄,还是留下了孩子,期望丈夫能有所改变。没想到孩子出生后,丈夫竟变本加厉,将其殴打至其两处骨折。妇联工作人员反复提示李某某要完全从个人意愿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慎重思考今后自己的婚姻关系,以及是否追究丈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李某某听完后顿悟,坚定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
在完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妇联工作人员告知李某某准备好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经鉴定,李某某已构成肋骨轻伤二级,手指轻微伤。妇联工作人员综合考虑到李某某为外地人员、无经济收入,且法律知识欠缺、沟通表达能力较弱等因素,与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沟通,放宽援助条件、减免手续,开设了绿色通道,直接由妇联指派两名律师分别为其提供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最终,李某某不仅通过离婚诉讼成功解除了婚姻关系,还得到了损害赔偿。
日前,李某某和许某在河北法院家事审判庭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女由李某某抚养,其丈夫许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并一次性给付人身损害赔偿金7万元。
与此同时,河北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许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认定许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许某认罪悔罪态度、受害人李某某已获得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以案说法
本案中,考虑到许某还有抚养年幼女儿的法定义务,而且因抚养和探视女儿双方难免还有接触,双方关系缓和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且许某的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支付了李某某的赔偿金,在妇联和代理律师的建议下,李某某决定谅解许某。许某在判处缓刑后,一方面保留了工作,即保证了其给付女儿抚养费的能力,也提高了许某给付女儿抚养费的意愿。另一方面也让许某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和惩戒,以防今后再对李某某进行骚扰和报复。在一年的时间里,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