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0:26:39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收到的短信内容如下:
“【庭前通告】涉案人员:粤中法终文号(2022)00038号一案由广州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你涉嫌恶意透支消费金融欺诈一案。开庭时间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点。开庭前请联系代表方律师并带齐证明文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身份证、户口本等)出庭候审。如在司法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庭审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收到通知48小时之内如已清偿欠款可撤案。(注: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已下发户籍地,请注意签收,回执寄回)”
律师分析:
这个短信是假的,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假在了哪里?
第一,法院受理案件会由法院直接通知被告,并且法院会需要将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告知书等材料送达给被告。
第二,广州市人民法院,这个名称不准备,基层法院的名称应该具体的,比如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第三,恶意通知消费金融欺诈并不是民事诉讼的案由,这类型的案件案由应该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第四,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会给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这个时间是必须有的,所以法院通知立案的时候不会直接通知开庭时间,法院会在过一段时间才能确定开庭日期,然后送达正式的开庭传票。
第五,开庭需要材料都是法院告知的,都是联系法院的,不需要联系原告的律师。
第六,民事纠纷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没有处罚,所以谈不上从轻处罚,更谈不上追究法律责任。网贷纠纷的案件法院的审判结果就是本金还多少钱,利息还多少钱而已。法院支持的只是合法部分的利息,网贷公司要求的不合法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这个短信,从头到尾的内容没有符合法律规定和基本事实的,遇到这样假的短信,大家不需要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