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0:43:14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郭欣灵律师
单位:普胜达律师事务所
“好不容易等到了冷静期后去办理离婚了,要去过户房子的时候,发现原来他/她早已经把房子卖了,我应该怎么办?”
“我已经起诉了,但是我俩都分居很久了,我怎么预防他/她把资产转移了呢?”
“官司是赢了,但是他/她账户里面根本就没有钱,我不知道钱都去哪儿了。”
“他/她把钱转给小三了,我起诉离婚,其实就想看看他账户到底还剩多少钱。”
......
以上是近期接待想要起诉离婚客户所遇到的高频问题,不知道是否与您内心的担忧恰好契合呢?希望在读完本文后,你能够通过简单三步成功保全财产,以保证在离婚后拿到应得的财产。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对财产采取限制对方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先把对方的财产冻结、查封,以保证判决后拿到钱。
第一步:收集对方财产线索
在离婚诉讼中,常见待分割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上述几类财产的基本信息要求如下:
第二步:准备申请财产保全相关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主要包括三类,即: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材料、担保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材料递交法院后,会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填写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同意电子送达,则填写常用邮箱,以免错过法院重要通知,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3、缴纳保全费用
在财产保全申请材料递交法院受理后,法院会通知缴纳保全费用,一般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