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0:47:57来源:法律常识
平时我们在路上走的时候最担心的是什么呢,就是怕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了,那么如果不小心被车撞了,我们都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我们不要慌,我们先通知家人,说明我们的状况,告诉家里不要着急。
这个时候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出来了,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最多只垫付交强险的18000元。这时候我们先不要与司机争论因为他开车导致的事故,他就必须垫付医药费,虽然不垫付医药费不道德,但是不违法(现在交通事故司机还垫付医药费的越来越少)。我们自己先去交医药费,相比较而言治疗才是最重要的。
等到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之后,我们就可以联系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中,只要有人伤,就必须有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才能出事故认定书)。
后面车辆的保险公司就会来了解情况同时说明理赔的原则,就是医药费只能赔偿医保用药部分,非医保用药保险是不赔偿的,要么自己承担,要么肇事司机承担。然后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啥的基本就不提。这个时候我是不建议大家把自己的情况和9保险公司讲太多,因为这时候你肯定是心里比较气愤,说话可能比较冲,还容易把不该说的都说了,这个信息都是保险公司后面赔偿的依据,只告诉对方姓名、电话还有住址就好了。至于其他的什么工作了、工资了、谁护理了、有没有护工啊尽量不要说。以免后期法院诉讼的时候对自己不利。
住院期间,我们对于肇事者没有电话问候,没来看望,能不生气就不要生气,毕竟身体是自己的,难受是自己难受。我们要安排好单位的工作,同时安心养病,尽快康复。
要与医院的医生搞好关系,出院的时候问问医生自己要不要加强营养啊,休养期是多久。这里说明下,有的医院休养期能开3个月,有的是2个月,有的医院只有30天。这个就是医院的规定,不是医生能说的算的。
出院打印完病历后,我们就可以看后期康复情况着手赔偿事宜。这个时候我们面临的第二个难题出来了,就是赔偿标准是多少!因为国内发展情况不一样,所以每个省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就以营养费来说,北京地区的法院判定标准是50元/日,而有的省份法院判定标准是30元/日,有的是以伤残系数来计算,每个省份情况都不一样。如果涉及到伤残,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每年3月份左右公布数据,分割时间是以第一次诉讼开庭为准,比如是今年10月受伤,12月底出院,但是因为伤残鉴定,4月底才去谈赔偿,那么就按照最新的标准计算,因为是以第一次庭审为节点,所以按照最新的赔偿标准计算是没有问题的。
具体赔偿金额建议去找当地的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或者是专业的从业人员,计算出我们应得的赔偿!
然后就可以和保险公司去谈赔偿了,而保险公司会按照你得到的金额70%——80%出方案,剩下的要么车主出,要么自己承担,同意立马就给钱。这个时候不要去理论也不要生气,保险公司最多就是在加5个点左右,至于车主应该是不会出钱的,毕竟买的是全险,出了事还要掏钱,所以是不会出。
我们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找律师或者是自己诉讼都可以,因为最简单的诉讼案件就是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前会有一个庭前调解,如果同意庭前调解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偿大约95%左右,多了不可能。不调解直接走诉讼程序,诉讼完成,拿到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