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5:56:30来源:法律常识
(通讯员 莫明星 范存云 杨黎丹)3月4日,为切实做好春季校园安全工作,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河南省洛宁县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河南向群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响应县法学会、县政法委综治中心的号召,分别到洛宁县东城小学、新宇小学、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实验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在小学课堂上,服务志愿者根据学生年龄、教育及生活环境的特点,从道路交通安全、防止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方面展开,结合法律法规和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解读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校园欺凌的危害、应对校园暴力的措施。教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珍惜学习机会、谨慎交朋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比如遇到危险及时拨打110等;“无规矩不成方圆”,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做任何事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法律即秩序,良好的法律就是良好的秩序。
在中学课堂上,分别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校园欺凌的危害、应对校园暴力的措施,还对中学生如何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讲解,为同学们解释什么是“黑”,什么是“恶”,讲解校园黑恶势力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结合社会实践中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自己的一些冲动行为有可能会遭受惨痛的代价,希望同学们努力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要冲动行事,不要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积极学法,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努力学习,为祖国的经济发展,为社会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通过法制宣传活动,使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和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学校老师深切感受到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他们纷纷表示,本次法制宣讲活动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