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2:06:10来源:法律常识
“她们6个人对我又踢又打,打晕了又用冷水泼醒,让我给她们磕响头。”
18日上午,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滇池校区)的女生小吴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都市时报反映称,她16日凌晨被6名同班同学拳脚相向,打至左耳鼓膜穿孔。
“她们把我踢昏,又用冷水泼醒”
小吴老家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2018年9月进入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滇池校区)就读,平时都是住校。独自在昆明求学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遭到几名同班同学毒打。回想起两天前的惨痛遭遇,小吴仍然心有余悸。
“16日凌晨2点左右,我正在睡梦中,突然听到有人踢我们宿舍的门,随后她们6个就冲进宿舍打我。”小吴说,打她的是她的同班同学,原来还是同一个宿舍的舍友。“我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要打我,我们之前关系还挺好的。”小吴猜想,同学打她的导火索可能是因为她前几天搬了宿舍。她说,由于自己觉得原来的宿舍太闷了,所以就申请换到另一间宿舍,才搬出宿舍不久,原来的舍友就追到新宿舍打了自己。
“她们用脚踢我,到处都踢。我疼得昏过去了,她们就用冷水将我泼醒,让我给她们磕响头,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小吴说,其间,新宿舍的同学不敢吭声,自己曾给班主任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班主任没接,第二个电话接了又挂了”。
小吴手臂上有淤青
女儿半夜来电,开口就喊“救命”
“我只在电视里见过这种用冷水泼醒的情节,实在太恶劣了。”小吴的妈妈郑女士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小吴被扯掉的头发和泼湿的衣服。“当天凌晨3点半,我接到她的电话,她开口就是‘妈妈,救命’,我真的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郑女士边抹眼泪边说,当时是听说这个学校管理比较严格,所以才将16岁的女儿送到这么远的地方读书,自己做梦也没想到女儿会受到这样的欺负。
小吴被扯掉的头发和泼湿的衣服
小吴的妈妈回忆,接到女儿电话后,她立即打电话向班主任反映情况,自己也于16日一早从老家坐车赶往昆明。
“我当时问老师什么情况,老师说只是受了点惊吓。”郑女士说,她在途中打电话请老师带小吴去医院检查,可小吴一直没去,她只能打电话给负责招生工作的另一位老师。郑女士称,16日一早,小吴在同学的陪同下到昆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嘱咐耳朵需要进一步检查。17日,小吴到五华区红十字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初步诊断,小吴左耳出现鼓膜穿孔症状。
检查报告诊断小吴左耳鼓膜穿孔
会按相关规定处罚施暴学生
18日上午,记者见到小吴时,她的两只手臂上有多处瘀青,头皮处也出现红肿。她坐在凳子上,头靠在妈妈身上,不停地喊头疼。“这几天就一直说头疼,早上还呕吐。医生说耳朵的问题先吃药,十天后不好就得做手术。”小吴的外公抱怨道:“学校不能保障学生安全,出了事还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去学校,他们让我们找打人的学生家长解决。”
18日中午,记者致电小吴的班主任阳老师了解情况。“是学生之前的一些小矛盾引起的。”阳老师说,小吴因为平时和其他同学相处不好,加之小吴之前就有呼吸道方面的疾病,需要安静,所以他就将小吴调到了其他宿舍。“可能因为生活习惯不一样,舍友间就会一个骂一个几句,时间长就出现了矛盾。”阳老师说,他当天晚上12点多才查完宿舍,半夜接到小吴的电话,对方不出声,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小吴的妈妈给自己打电话,才知道这件事,但自己赶到现场时,打架已经结束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安排学生送她去了医院。”阳老师说,当天一早他就通知打人的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小吴的家长来到学校后,我们进行了初步调解,然后16日晚连夜把她送到云大医院,但由于是周六,做不了具体的检查,17日,我又为她联系了五华区红十字医院。”
打人者每家凑2000元医药费
“打人的学生比较调皮,但家长还是比较配合的。17日,我初步预估需要2万元的医药费,每家都凑了2000元先给小吴治病,后面不够又及时补上。”阳老师说,现在第一要务是为小吴治疗,等小吴出院后会安排双方家长见面协调,会让打人的学生向小吴道歉,并按学校管理规定对打人者进行处罚。
小吴的家长认为,这样的打人事件太恶劣了,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小吴讨一个公道,也让其他孩子避免受到同样的伤害。阳老师称,学校会尊重家长意见,如果家长坚持走法律程序,学校也会配合。
18日,小吴的外公和妈妈带着小吴回到学校找学校相关负责人理论,学校答应会对打人学生进行教育,并对小吴做出经济补偿。18日下午,阳老师与家长一起将小吴送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治疗。
★律师说法
受伤学生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孙文杰律师表示,打人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决定。未成年人打斗造成一方或多方损失,一般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另外,也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监管义务,毕竟她们是住校。如果双方家长协商未果,受伤学生的家属可以将打人学生的监护人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伤情的严重性,需由法医院进行鉴定。
★新闻延展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
人大代表建议提前承担刑责年龄
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如何从源头上遏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鞍山市第十三中学语文老师官启军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校园安全法规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下称《建议》)。她提出,提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进入初中后,在校园欺凌上,就应承担法律刑事责任。
《建议》称,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打架斗殴,以多欺少,还涉及更为恶劣的一些犯罪行为,这种欺凌行为最主要是对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灵伤害。受害学生因为害怕,不敢告诉家长;一些学校对学生暴力行为和欺凌现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般都是通过校纪校规处理或者教育批评了事,对施暴学生的教训并不深刻。直到酿成惨剧,造成严重后果,被司法机关处理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官启军认为,所谓教育,并不是单纯的口头教导,惩罚同样也是教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明确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罚措施。通过依法施罚,才能让违法者明白,触碰法律红线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明是非、知进退、守底线。
对于如何治理“校园欺凌”,官启军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及时制定出台与校园安全有关的法规,加大校园安全建设,遏制校园暴力。
建议提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进入初中后,在校园欺凌上,就应承担法律刑事责任。
建议校方应完善校园警务制度,并与所在街道派出所联网,学生遇到紧急情况可在第一时间报案。
建议恢复工读学校,对在校有欺凌学生行为的学生,强制送入工读学校进行管制,而不是对他们放任纵容,这样会对校园欺凌、霸凌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案例
2018年国庆长假期间,网上疯传“一少女遭多名男女围殴”的视频。海南省文昌市官方对该事件首次通报称,参与围殴的8名男女系未成年人,不属于“校园欺凌”,引起网民跟帖质疑。10月7日,文昌官方再次发布处理结果时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参与打人的8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责令管教等处理。
(来源:都市时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