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6:07:14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依法治国的提出,如今的司法环境逐渐变好,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纠纷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是在拆迁征地领域一直以来都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老百姓会认为所谓的公平也许只是停留于民与民之间,对于政府主导下的拆迁工作,想要通过法律来实现真正的公平是十分困难,所以他们最终把救命稻草抛向了新闻媒体。今天,凯诺律师就为大家分析一下这两种维权方式究竟哪种更为行之有效!
首先,我们必须要肯定法律运行中媒体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作用分为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比如一些不为人知的案件或者陈年旧案以及存在权钱交易的案件经过媒体的曝光,可能在社会舆论的推动下法院启动相应程序,从而查明案件真相;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够得到媒体的关注,即便是得到媒体的关注的案件也未必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媒体监督是法律运行过程中一种社会监督,而律师对于法律运行的监督更加全面。
律师按照法律办案本身就是对公检法的有力监督。首先,对于征地拆迁案件大部分都是行政类案件,简单的说是“民告官”的案件,征地拆迁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的核心问题往往就是征收部门的征收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如何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等基本问题。而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前期便可以通过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来确定征收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并且根据案件需要还可及时申请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了解更多的拆迁相关政策,与征收部门进行调解,争夺话语权。若调解不成,还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在办案过程中,媒体更多的是通过实体拍摄、文字报道,来让更多的人关注,至于是否可以起到维权效果则主动权在社会民众手中;对于拆迁律师而言,更多的是进行实地考察,用证据说话,用法律表态,软硬兼施打混合拳,牢牢将话语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控制好案件的发展方向。
在进入诉讼阶段,律师作为辩护人拥有合法辩护权,根据查阅卷宗、调取证据以此来整合案卷材料,形成自己的辩护体系,从而更好的代表当事人说出心声,维护其最大的合法权益。而媒体是否可以进入旁听则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来决定,但是,律师作为辩护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参与者。同时,被诉的行政机关有专门人员出席法庭进行举证质证,如果没有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仅凭当事人自己那将会很难分辨出真假对错。并且,专业拆迁律师还可以帮助被拆迁人避免错过诉讼期限的法律风险。如果错过诉讼期限的案件即便是得到媒体的关注往往也很难得到有效的处理结果。所以,相比于媒体,专业拆迁律师在拆征地迁领域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领域十年之久,拥有自己的团队和办案经验,通过十年办理的大大小小拆迁案件,总结出自己的办案经验,形成自己的办案流程体系。建议大家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要敢于求助专业拆迁律师,通过高效便捷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