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22:45:57来源:法律常识
自留地可不等同于自家地,农民朋友切莫在上面随意建房!
一是违法,二是被检查发现后难逃强制拆除的命运,您建了也是白建,费时费力费钱,最终一无所得。
最近有位当事人咨询我们,说自留地上才建了一半的房屋,被通知要进行拆除。“是被人举报后,上面来查处,将房屋认定为违建。”他觉得很冤枉。想问问律师,有没有办法挽救。
京尚律师和这位当事人沟通了解到,他的房屋在建设时没有获得规划建设许可,仅仅是“得到了村里的口头同意”。建房款是他打工多年攒下的钱,如果被当做违建拆除了,那么势必会影响到他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况且也没占用别家土地,就建在自留地上的。凭啥不让建?”
针对这位当事人的情况,京尚律师给到的分析是:
1、自留地不等同于自家所有的土地,也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是拥有使用的权利。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这也是很多农民朋友容易搞错的。
2、在自留地上建房必须取得相应的手续。
自留地也属于耕地,在上面建房,必须取得相应的手续,比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规划建设许可证等。而未经许可在农用地上建房是违法行为。
3、村里默许或同意,不代表建房行为具有合法性。一方面村一级只是村民自治组织,无权批地,只能逐级上报申请,获得审批后,才能给农民划分宅基地。另一方面,建房需要获得相关建设手续,同上。
4、在建的房屋,能否保住?
这需要看其建设行为是否能够消除违建的影响,如果可以积极向上申请,补办相应手续,争取获得合法的宅基地和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只要补办了手续。那么房屋就能从“违建”变更为合法房屋。
大家都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