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当地找劳动仲裁律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时间:2022-12-01 08:57:10来源:法律常识

东莞“法院+工会”:两年成功调解案件标的达2600多万元

“法院+工会”专职调解现场 单位供图

日前,东莞职工李某起诉前东家,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该案由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办理,东莞市总工会指派专职律师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公司愿意一次性向李某支付5万元,李某的“忧薪事”解决了。这是东莞“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成果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数据显示,2019年9月-2021年10月,东莞“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劳动争议诉前调解案件3043宗,成功调解691宗,调解成功率23%,共为职工3401人次提供调解服务,调解成功案件标的总金额达2678.36万元。

庭前调解 快速化解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个案

徐师傅2007年9月入职东莞某学校,担任厨师一职。2015年8月,他与学校签订了一份期限从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徐师傅依旧在学校上班,双方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6月8日,徐师傅向学校要求为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学校补缴后则要求徐师傅先行垫付此前个人补缴产生的滞纳金及利息。同年9月,学校开学,徐师傅没有如期到岗上班,并向学校提出支付无故不缴纳社保产生的滞纳金22951.61元及补缴利息9091.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39806元、待通知金5825.25元等诉求。

此案经劳动仲裁庭裁决,双方均无法证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学校向徐师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51198元,个人补缴社保产生的利息9091.4元,滞纳金22951.61元。徐师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申请调解。东莞市总工会聘请的专职律师调解员、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欣和吴宛璇庭前调解了这起劳资纠纷,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学校向徐师傅一次性现场支付83241.01元,快速化解了本案纠纷。

●律师说

“庭前调解节省诉讼成本”

“调解更符合诉讼效益的要求,调解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避免了申请执行带来的时间消耗、人力、物力浪费、纠纷各方的关系僵化,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能节约司法资源。”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欣介绍,自2019年9月起,东莞市总工会设立诉调对接专项经费,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律师调解,聘请专职律师调解员到法院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参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刘凯欣经手的案件经调解后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能够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持续调解 促成和解二倍工资差额纠纷

●个案

李某于2020年5月27日入职广东某公司,担任顾问一职,主要负责对接、联系客户,双方在入职时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填写了《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2020年11月6日李某离职,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事向仲裁庭提起仲裁,要求支付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11月6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7000元。仲裁裁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李某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1月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6668.2元。用人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在庭前调解中,李某与用人单位均确认入职时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主张日常工作中,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工资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的方式发放。用人单位则主张李某并非公司正式员工,该岗位是临时工,因此入职时并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仅填写了《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而且李某申请仲裁已超过时效,即便要计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也应当从2020年8月起算,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实发工资分别为4300元、4300元、3803元、692元。

工会专职律师调解员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背对背”沟通,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及工资计算。双方在调解期间均坚持自己主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工会专职律师调解员持续跟踪,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需支付李某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1月6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6663.71元,并驳回用人单位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

“调解贯穿整个解决过程”

“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律师调解员通过与劳动双方的沟通交流,促使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广东弘名律师事务所梁志乐说。

工会说

东莞市总工会: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高效诉调对接平台

“经过两年的试行,虽然我们的诉调对接工作运行良好,但诉调对接工作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东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导致劳动争议类型复杂,诉求多样,劳动争议案件调解需要更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支撑,以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职工对诉前调解服务知晓率也不高。

为共同打造高效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平台,东莞法院、市总工会不断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覆盖全市各镇街、村居的社区法官助理、纠纷调处中心,实现法院、工会的资源优势互补,将纠纷化解合力覆盖到诉前、诉中、执行和信访全过程。东莞市总工会在联合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外,同时以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多层级、全覆盖的劳动争议纠纷调处中心,打通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发展“最后一公里”。

东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总工会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调解员队伍业务培训。做好工会、法院、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调解培训机制建设,不断加大对调解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通过劳动争议专题讲座、实操培训、系统操作等课程,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及专业水平,从而提高调解成功率,促进诉调对接工作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有效激励、考核机制,通过细化完善考核机制,激励调解员队伍,引导更多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主动选择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逐步实现识调、愿调、调成。(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艳)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刑事案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