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1:15:1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俞敏洪老师通过直播表示,新东方将退租1500余个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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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引来众网友的普遍关心。
毕竟,这一次双减政策对教培行业形成巨大的压力,
而新东方的股价也蒸发了90%,对俞敏洪老师的压力可想而知。
然而,俞敏洪的一系列动作,却让网友们“泪目”,
纷纷为新东方点赞,称俞老师这是体面人的退场,是条汉子。
甚至有人说,自己淋雨还想着为别人撑伞!
原来新东方各地的学校在退租的同时,还把遗留下的数以万计的崭新桌椅,进行了捐赠。
这是何种的“格局”;何种的“霸气”;难道这就是传说的“王者风范”……
经有关媒体进行相关查询后得知,这些教学点仅装修就花了六七十亿,还有违约金、押金、学生学费退款以及离职老师工资等。
是的,这些开销十分巨大。
但面对众网友对于资金压力的担心、相关媒体的担忧……
俞老师表示新东方没有出现资金链问题。
为此他还十分认真地说:自己有一个规定,无论什么时候,新东方账面上的资金必须足够退还学生学费和支付所有老师工资。
要不说,聪明的大脑胜过千言万语。
不禁要为俞老师的未雨绸缪点赞!
引申思索
在本次事件中:笼统来说大致可分为三部分:“退租金”、“服务的违约金”与“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
在法律关系中的分类而言,这是三种法律关系。
首先谈“退租金”,这种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租赁合同,可能会参考合同法律关系。
小编在这里先从代表一般民事关系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简要分析。
其中如果涉及违约等可能发生的情景,可参考《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认定进行酌情确定相关的赔偿事宜。
再谈“服务的违约金”。针对有教育培训市场的相关情况,在有关机构办公室举行的“双减”新闻发布会上,新东方方面曾表示,对于报名后未开课学生的退费要求,无条件给予退费。对于已开课学生的退费要求,按照已完成课时扣除相应学费,其余全部无条件退费。(这可以算作“政策指导”。)
但如果在退费具体情况中发生了纠纷,除了主要参考《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在实务中也可能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最后来谈“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针对员工问题这属于劳动法领域,可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针对于此时的“双减”政策性的有关情况,作为企业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后解除。
这里特别提示,针对于企业而言,对于女职工有关情况需注意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不能触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景”问题。
综上所述,“双减政策”中针对于教育培训行业的改革问题,在客观形势上确实会对行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作为教培行业中的“龙头大哥”,俞老师及新东方主动拥抱改革,通过各种商业手段布置坚持依法办事,坚决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无疑是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这可能就是“格局”,这也是传说中的“不忘初心”。
(PS:与某“996”相比,啧啧,你懂的……)
国晖北京律师温馨提醒:在“双减政策”下,希望相关教培机构以此为“标杆”。合法合规的应对“改革”,找到属于自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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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尚飞、辰旭
校对:童银鸽、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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