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8:26:47来源:法律常识
据我所知,目前仍然有很多小公司,甚至是一些颇具规模的企业,都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现象在三四线城市更是尤为常见。并非劳动者不懂法,而是很多劳动者不想惹事,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这个维权的精力都找到下一份工作了。从这里也足以看出广大劳动者的淳朴和善良,只想息事宁人,安安稳稳地挣点辛苦钱。然而事与愿违,很多时候,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你不找事儿,事儿找你,说不定就有一天公司裁员,或者是你在公司受到了某些不公正待遇,当你想要维权时候,发现没有《劳动合同》......?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就因为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打消了维权的念头,觉得自己连劳动合同都没有,打官司也肯定赢不了。其实你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想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非得有劳动合同。比如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搜集工资支付银行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牌、工装、工位视频、考勤打卡记录、微信群聊天记录、谈话录音、工作资料文件、同事证人证言等等,只要能够证明你工作的证据都可以。这个证据多多益善,而且你提供的证据越多,就越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就越能够证明你与这个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相信绝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了。但郭律师在这里仍然要额外提醒一下,如果想要主张这个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权益,请务必在一年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你可能什么都得不到!写到这里,相信大家也看清楚了吧,即使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也不需要慌张,毕竟公司才是真正害怕的那一个。对于这样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诉求,劳动者可以说是一告一个准儿。
这部分内容是本篇文章的额外延伸,读完以后,会让你更能认识个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顾名思义“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本质上、实质上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唯独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需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作息时间、有规律的工资发放时间、需要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等等,唯独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这部分劳动者而言,莫慌,你实际上已经与企业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相信大家读到这里,可能都会感慨法律的公平公正,学点法,跟着郭律师,平时多学点法,还是有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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