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8:33:11来源:法律常识
武汉晚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李曼雨)楼上失火,消防人员救火时,水冲入楼下邻居吴某家中,造成其财物损坏。怎么赔?
前不久,武昌一小区居民孙某家突然着火。消防人员出警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冲入楼下邻居吴某家中。吴家地板、墙面、床上棉絮等被污水浸泡。此后,吴某要求孙家赔偿,双方各执己见,多次协商无果。
5月14日,武昌区粮道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进行现场核查后,调解员了解到,火灾确实造成了吴家财产损失。吴某列出损坏清单,价值约一万元。孙某则称,自己经济条件一般,拿不出那么多钱。
调解员把双方分开,背靠背做思想工作。调解员希望降低赔偿额,“低头不见抬头见,楼上家条件不好,现在又烧得一无所有,多换位思考,有利于事情早点解决”。
吴某说,火灾原因明确责任清晰,损失较大也是事实,“邻居家条件确实一般,但老人家说话态度让我很不舒服”。
调解员又找来孙某谈心,希望他再想点办法,尽量多赔一点。调解员一席话,吴某松了口,“别家是真有困难,我家也承担一点”。
“您的邻居家真的很通情理,你们再想点办法。”调解员对老人家属说。老人的家人很感激,最后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书。18日,老人家属一次性赔偿了吴某财物损失费5500元。
湖北省汉武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钢介绍,在灭火过程中造成的财物损失,消防队员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为了控制火势蔓延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使用各种水源”“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都是合法的。
其次,发生火灾,其房主既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也是救火行为的受益人。发生火灾,房主可能无过错,也可能有人为过错(比如不当使用电器、疏忽大意),房主赔偿受损一方基本上都是出于“房主有过错”和“房主虽无过错,但是受益”这两个理由。在房主无过错的前提下,法律规定是“适当”的赔偿,所以一般只部分赔偿受损人的损失。
作者:夏晶
来源: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