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7:53:5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读特
5月2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深圳市盐田区某度假村救生员发现游客孔某溺水,园区工作人员随即将其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后身亡。法医勘验孔某体表无明显外伤,符合溺水致死。
当天晚上,死者父亲及亲属来到深圳,要求度假村给予巨额赔偿,度假村认为金额过高不能接受,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死者亲属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盐田区梅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介入并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始,死者家属情绪很不稳定,多次离开调解室到外痛哭流泪,调解难以进行。调解员见状安抚道:“对于痛失至亲,我们深表遗憾,生命是无价的,不论补偿多少费用都无法换回死者的生命,但逝者已矣,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先处理好补偿事宜,尽快安葬死者……”听闻此话,死者家属努力调整情绪,调解工作得以继续进行。
调解中,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家属方认为度假村的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救援知识,没有及时对孔某开展抢救工作,事发后度假村负责人也没有与家属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度假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费用216万元。
度假村方则认为,溺水事故发生后,度假村工作人员尽力实施抢救,已负应尽责任,对家属方提出的补偿数额并不认可,要求进行医学鉴定,再协商补偿事宜。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为了抓住调解的黄金时间,调解员邀请梅沙街道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赵鹏城律师参与调解。经过共同分析讨论,提出“先分清责任,后谈赔偿金额”的调解思路。
之后,调解员多次对家属推心置腹进行沟通劝说,法律顾问也进行了细致明了的释法说理,家属方的心情逐渐平复下来。经过沟通协调,度假村一方也在明确的法律面前意识到自己在这起事故中存在的问题。通过5天的沟通,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于5月7日下午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度假村方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49万元。
此案的妥善处理,是盐田区梅沙街道司法所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
(原标题《度假村内游客意外溺亡,深圳盐田调解员依法调解平纷争》)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于龙飞 文/图)
本文来自【读特】,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