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1:13:31来源:法律常识
严女士问:我丈夫去年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举办婚礼,我向法院起诉他重婚罪,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年,我能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经法院查明配偶确实构成重婚罪,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1月21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吴艺霞律师,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解决、公司合规业务、国企合规业务、合同审查、投资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商事谈判等。
联系电话:1567818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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