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6:03:46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推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201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引发各界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震慑,在逃人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或投案自首。12月30日,天津公安机关成功敦促涉恶逃犯马延旺投案自首;12月31日,天津公安机关成功将涉恶逃犯谭月超、赵昌祥抓获。
现公安机关继续悬赏通缉2名涉黑涉恶网上在逃人员,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联系我局办案民警。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3万元奖励。公安机关将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15822110110
韩警官 电话:17822047989
2名涉黑涉恶网上在逃人员情况如下:
1.吴志广,男,汉族,1981年10月6日生人,身高1.7米左右,圆脸,体态中等,东北口音,户籍地:黑龙江省依安县红星乡兆祥村5组,身份证号:230223198110061010。
2.陈芳,女,汉族,1973年12月8日生人,身高1.63米左右,圆脸,中等身材,天津市静海区口音,户籍地: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新华路9排3号,身份证号:120223197312080180。
责编:张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