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3:14:22来源:法律常识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确保安全办案,有效防控,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将远程提审常态化,“足不出户”便可“面对面”提审犯罪嫌疑人。
2020年3月12日,该院第二检察部利用远程提审系统,依法对2起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审。对于有辩护人的案件,承办检察官提前电话邀请辩护人到场旁听;没有辩护人的,承办检察官及时邀请值班律师到场,听取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意见,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云见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审过程中,2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对其提出的量刑建议。
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办案模式,灵活运用“云提审”,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认罪认罚的,邀请律师到场,见证认罪认罚“云模式”,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