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1:45:58来源:法律常识
“真没想到案子还没有审理赃款就被追回来了,太感谢王法官了!”6月15日一大早,内邓高速维护项目部工作人员将一面上书“公正廉明、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表达对办案法官及时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浓浓感激之情。
起诉书显示,2019年8到12月,翟某多次驾驶摩托车趁天黑无人之际,窜至内邓高速多个收费站盗割电缆,累计作案16次,盗窃电缆线380米,并将其所盗的360米电缆线出售给周某。周某明知是翟某盗窃所得的电缆线,仍予以收购。经鉴定,被盗的380米电缆线价值20520元。随后,翟某和周某先后被刑事拘留。
翟某涉嫌盗窃罪、周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被公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王胜崇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力求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受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因翟某、周某已被羁押,王法官便通过辩护律师积极联系被告人的家属,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释明量刑规定,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周某家属代为退回了全部赃款。(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