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3:41:29来源:法律常识
客户对案件具有具体的利害关系,他是最想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及结果,所以作为代理律师,在庭审结束以后应当及时向客户报告庭审情况。
尽管客户提前向律师叙述有关案情,但是由于记忆的问题,或者客户觉得对他不利而没有告诉律师的情况,在庭审当中对方提出来了,律师又不知道真假?只能庭后向客户落实。如果一些非常关键的证据,应当邀请客户去法庭进行质证。保证证据的严肃性,同时也可以规避律师执业风险。
有的律师在接手案件的时候,壮志凌云,可是经过了庭审就屁了,还不敢告诉客户,等到案件结束时,就无法面对客户,这样就导致了客户与律师之间发生了极大的矛盾。如果平时做个预判 也好让客户有个心理准备,也不至于到最后客户接受不了败诉的结果。